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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民政部署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

2018-12-27 12:11:51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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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省民政厅印发《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民政部门职责出发,聚焦贫困地区和农村贫困人口中的特殊困难群体,要求全省民政系统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加强衔接,创新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思路方法,坚持政府兜底保障与社会参与有机结合,精准施策、精准发力、精准见效,扎实做好民政领域各项脱贫攻坚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应有作用。

《实施意见》提出,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对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作出了部署、提出了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务必认真贯彻落实。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低保对象认定方法,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加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到2020年所有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建档立卡相对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不愁吃、不愁穿”。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逐步建立补贴资格定期复核和随机抽查机制,确保实现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精准补贴、动态管理要求。创新家庭养老方式,落实农村留守儿童、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实施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加快建立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设施。完善贫困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加强易地搬迁安置社区管理和服务,增强居民幸福感、获得感。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有序参与脱贫攻坚。

《实施意见》要求,全省民政系统各相关机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深入调研督导,严格管理监督抓紧制定好、完善好符合本地特点的民政领域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确保省委、省政府各项任务要求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粤民发〔2018〕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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