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几种形式,其成立条件分别是什么?
2007-02-16 14:48:00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2166
- 浏览字号
-
大
中
小
打印页面
分享到:
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其依法承姐民事责任的不同方式分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3种。个人出资且担任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的,可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登记;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伙举办的,可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两人或两人以上举办且具备法人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或由上述组织与个人共同举办的,应当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