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版 简繁转换 English

搜索热词: 婚姻登记 低保 养老 收养

当前位置:首页 - 答问库 - 社会救助

哪些人可以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2020-10-09 11:30:10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1244
浏览字号
打印页面

  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以及3级、4级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3年以上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等特殊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关闭窗口

扫描关注
广东省民政厅

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