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版 简繁转换 English

搜索热词: 婚姻登记 低保 养老 收养

当前位置:首页 - 答问库 - 社会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如何制定?

2020-07-01 09:07:25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1273
浏览字号
打印页面

  每年4月底前,省民政厅会省有关部门根据各地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人均财力等因素,分四类地区制订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和城乡低保补差水平最低标准,报请省政府同意后公布。各地级以上市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在省的标准颁布1个月内制订公布,并报省民政厅备案。


关闭窗口

扫描关注
广东省民政厅

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