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热词: 婚姻登记 低保 养老 收养
个人提出申请→乡镇(街道)2个工作日内开展信息核对→乡镇(街道)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受理/受委托乡镇(街道)完成生活状况综合评估→乡镇(街道)在出具或者收到评估材料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在村、社区以及乡镇(街道)公共服务大厅进行公示7日→公示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县民政局→县(市、区)民政局收到材料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结果→公布→次月发放低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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