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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救助】民政部门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2019-08-29 10:28:41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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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监督所辖救助站落实救助管理措施和制定开展救助工作所需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指导、检查所辖救助站和下一级民政部门开展救助管理工作情况;

  (三)定期对救助站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四)调查、处理所辖救助站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

  (五)协调有关部门,帮助救助站解决在开展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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