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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救助】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为受助人员提供现金吗?

2019-04-04 10:27:06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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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助管理机构原则上不得为受助人员提供现金。因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短途公共交通费的,一般不超过20元,救助管理机构应当留存受助人员签收字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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