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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救助】救助对象?

2019-03-13 10:23:49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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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民政部令第24号)的规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具备前款规定情形的,不属于救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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