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热词: 婚姻登记 低保 养老 收养
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民政部令第24号)的规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具备前款规定情形的,不属于救助对象。
扫描关注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