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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地方需要设置地名标志?

2020-11-02 09:20:07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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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区域界位、路、街、巷、住宅区、楼、门、村、交通道路、桥梁、纪念地、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台、站、港口、码头、广场、体育场馆和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等地方应当设置地名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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