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版 简繁转换 English

搜索热词: 婚姻登记 低保 养老 收养

当前位置:首页 - 答问库 - 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当事人身份证上的信息与户口簿上的信息不一致,婚姻登记机关能否办理婚姻登记?

2020-03-10 17:06:54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2416
浏览字号
打印页面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29条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因此,当信息不一致时,当事人应当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关闭窗口

扫描关注
广东省民政厅

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