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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离婚登记受理条件

2019-04-06 11:19:47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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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2.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3.男女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4.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其结婚登记在中国内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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