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版 简繁转换 English

搜索热词: 婚姻登记 低保 养老 收养

当前位置:首页 - 答问库 - 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结(离)婚证相片有什么要求?

2019-03-12 14:03:16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63382
浏览字号
打印页面

  1.为近6个月内拍摄;

  2.正面像,头和脸不歪斜或侧转,头发不遮挡五官;

  3.不戴有色眼镜、婚纱,不戴头饰、帽子,少数民族当事人是否免冠从习俗;

  4.不穿露肩或吊带上衣;

  5.照片应为同一底版,背景为红色;

  6.头部应占照片的2/3。

  7.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补领结婚证的,提交双方合影照片3张,大小为2寸(宽5.3cm×高3.5cm)。

  8.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补领离婚证的,提交本人单人照片2张,大小为2寸(宽3.5cm×高5.3cm)

  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拒绝使用婚纱照、剧照、艺术照、浓妆照、表情夸张及穿戴有损严肃性服装饰物的照片。


关闭窗口

扫描关注
广东省民政厅

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