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刘女士来电:我是1998年在福田办理婚姻登记的,年前在搬家时发现我老公的结婚证找不到了,只剩下我的。我老公可以重新补办一张吗?需要什么手续?
福田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小邓回复:刘女士的丈夫可以补办结婚证。刘女士是1999年以前在福田办理的登记,因此必须先到福田区档案馆复印原始档案。当事人备齐证件、证明材料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须提供材料为: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常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须盖有公安部门的公章。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要各自复印在一张A4纸上。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必须一致,不一致的,要先到有关部门更正;结婚登记档案证明;3张相同的大2寸双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建议使用背景为蓝色或红色的彩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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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