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兑奖奖级划分
1.单张彩票的总中奖奖金在5000元以下的定义为低等奖,低等奖由销售站点负责兑付。
2.单张彩票的总中奖奖金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至100万元的定义为百万以下大奖,百万以下大奖由市福彩中心负责兑付。
3.中奖彩票实行全省(深圳市除外)通兑。
(二)低等奖的验票兑奖
1.销售站点在办理兑奖时,必须通过即开票销售管理系统验证彩票,并按照系统显示的中奖金额支付中奖奖金。
2.销售站点不得有冒领奖金或少付奖金等欺骗中奖者的行为。
3.凡在销售站点兑付中奖奖金100元以上的,必须要求中奖者在其彩票背面签上本人姓名及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后,再通过即开票销售管理系统验证彩票,确认无误后方可兑付奖金。
4.销售站点对已兑奖的中奖彩票须进行剪角回收处理,保存30天,保存期过后可自行销毁。
5.销售站点发现兑奖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辖区的物流配送管理员,物流配送管理员视情况的严重性向市福彩中心报告。
6.如果是因印制、运输、仓储、销售原因造成的不予兑奖的彩票,销售站点应当予以回收,并按彩票购买者意愿退还其购买彩票所支付的款项或者更换同等金额彩票。
(三)百万以下大奖的验票兑奖
市福彩中心在进行百万以下大奖验票兑奖工作时必须遵守以下操作流程:
1.中奖者在彩票上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签名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市福彩中心工作人员对彩票的完整性和中奖者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
2.市福彩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兑奖设备在即开票管理系统进行兑奖操作,录入中奖者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住址、联系电话等相关兑奖信息,同时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将中奖票及中奖者有效身份证件的影印件录入,并打印《网点即开型福利彩票兑奖单》。
3.中奖者须在《网点即开型福利彩票兑奖单》核对并签名。
4.中奖彩票及《网点即开型福利彩票兑奖单》等有关资料须经市福彩中心领导(或授权人)签名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中奖者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中奖彩票和《网点即开型福利彩票兑奖单》的原件作为会计凭证保存。
5.上述手续完备后,市福彩中心代扣中奖者个人偶然所得税(单注中奖奖金一万元以上的中奖者须依法缴纳20%个人偶然所得税),税后奖金一次性开出现金支票(金额=中奖金额-扣税额)给中奖者。
6.当兑奖周转资金不足时,市福彩中心应将中奖彩票退回给中奖者,并与中奖者另行约定奖金领取时间,时间期限须在兑奖期内且自验票之日起不超过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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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