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兑奖奖级划分
1.单张彩票的总中奖奖金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下的定义为低等奖,有纸化投注的低等奖由投注站负责兑付,无纸化投注的低等奖中奖奖金自动返还中奖者账户。
2.单张彩票的总中奖奖金在1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定义为百万以下大奖,百万以下大奖由中奖彩票售出地的市福彩中心负责兑付。
3.单张彩票的总中奖奖金在100万元以上的定义为高等奖,高等奖须经中奖彩票售出地的市福彩中心验票,再到省福彩中心办理兑奖手续,中奖奖金由市福彩中心负责兑付。
(二)低等奖的验票兑奖
1.投注站在办理兑奖时,必须通过技术系统验证彩票,并按照技术系统显示的中奖金额支付中奖奖金。
2.投注站不得有冒领奖金或少付奖金等欺骗中奖者的行为。
3.低等奖实行全省通兑(深圳市除外)。
(三)百万以下大奖的验票兑奖
市福彩中心在进行百万以下大奖验票兑奖工作时必须遵守以下操作流程:
1.中奖者在彩票上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签名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市福彩中心工作人员对彩票的完整性和中奖者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
2.中奖者须填写《电脑福利彩票中奖信息登记表》及《验票回执》;市福彩中心工作人员在《验票回执》签名并交中奖者,取走彩票和中奖者有效身份证件。
3.市福彩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技术系统对彩票上的密码及投注相关信息进行验证,验证无误后录入中奖者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住址、联系电话等相关兑奖信息,同时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将中奖彩票及中奖者有效身份证件的影印件录入,然后打印出《验票兑奖凭证》并签名,再经另一名市福彩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审核签名。
4.中奖者须在《验票兑奖凭证》上填写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并签名。
5.中奖彩票及《验票兑奖凭证》等有关资料须经市福彩中心领导(或授权人)签名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中奖者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中奖彩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和《验票兑奖凭证》的原件作为会计凭证保存。
6.上述手续完备后,市福彩中心代扣中奖者个人偶然所得税(单注中奖奖金一万元以上的中奖者须依法缴纳20%个人偶然所得税),税后奖金一次性开出现金支票(金额=中奖金额-扣税额)给中奖者,并退还中奖者有效身份证件,收回《验票回执》。
7.当兑奖周转资金不足时,市福彩中心应将中奖彩票退回给中奖者,并与中奖者另行约定奖金领取时间,时间期限须在兑奖期内且自验票之日起不超过五个工作日。
(四)高等奖的验票兑奖
省、市福彩中心在进行高等奖验票兑奖工作时必须遵守以下操作流程:
市福彩中心验票流程:
1.中奖者在彩票上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签名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市福彩中心工作人员对彩票的完整性和中奖者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
2.中奖者须填写《电脑福利彩票中奖信息登记表》及《验票回执》;市福彩中心工作人员在《验票回执》签名并交中奖者,取走彩票和中奖者有效身份证件。
3. 市福彩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技术系统对彩票上的密码及投注相关信息进行验证,验证无误后打印《高等奖验票凭证》并签名,再经另一名市福彩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审核签名。
4.中奖者须在《高等奖验票凭证》上填写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并签名。
5.中奖彩票和《高等奖验票凭证》须经市福彩中心领导(或授权人)签名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6.市福彩中心工作人员将《高等奖验票凭证》交给中奖者,退还中奖者有效身份证件、中奖彩票,收回《验票回执》,并告知中奖者到省福彩中心办理兑奖手续。
省福彩中心兑奖流程:
1.中奖者出示中奖彩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市福彩中心出具的《高等奖验票凭证》;省福彩中心工作人员对中奖彩票、中奖者有效身份证件和《高等奖验票凭证》进行核对。
2.中奖者须填写《电脑福利彩票中奖信息登记表》及《验票回执》;省福彩中心工作人员在《验票回执》签名并交中奖者,取走中奖彩票、中奖者有效身份证件和《高等奖验票凭证》。
3.省福彩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技术系统对中奖彩票上的密码及投注相关信息进行验证,验证无误后录入中奖者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住址、联系电话等相关兑奖信息,同时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将中奖票及中奖者有效身份证件的影印件录入,然后打印出《高等奖验票兑奖凭证》并签名,再经另一名省福彩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审核签名。
4.中奖者须在《高等奖验票兑奖凭证》上填写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并签名。
5.中奖彩票及《高等奖验票兑奖凭证》等有关资料须经省福彩中心领导(或授权人)签名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中奖彩票、中奖者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高等奖验票凭证》和《高等奖验票兑奖凭证》的原件作为会计凭证保存。
6.省福彩中心工作人员退还中奖彩票、中奖者有效身份证件给中奖者,收回《验票回执》,并告知中奖者回中奖彩票售出地的市福彩中心领取中奖奖金。
扫描关注
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