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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可成为送养人?

2021-02-01 09:12:05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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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规定,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1.孤儿的监护人;2.儿童福利机构;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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