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共二十条,分为加强生活保障,推进各类保障,落实监护责任,加强关爱服务,提升服务能力,健全保障机制等六个部分。一是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供养儿童、困难残疾儿童以及儿童临时救助等分类保障予以明确,突出“两兜底、四保障”,即“生活兜底、监护兜底”和“教育、医疗、康复、住房四保障”。二是针对近年来多发的儿童无人监护和监护不当情形,明确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临时监护和兜底监护,明确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定期走访排查,落实相关部门、机构和个人的强制报告职责。三是针对近年来多发的儿童心理问题,提出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儿童精神关怀,通过政府购买人际调适、心理疏导等专业性关爱服务等。四是针对提升儿童保障服务能力,明确稳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和转型升级,开展试点探索区域性集中养育,提升养、治、康、教一体化服务水平。五是针对儿童福利领域基层工作队伍缺乏的现状,提出加大专业技术岗位开发力度,按规定享受津贴,纳入系统职称评聘体系等。六是针对提升儿童关爱服务的广泛性,提出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示范带动作用,培育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儿童关爱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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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