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版 简繁转换 English

搜索热词: 婚姻登记 低保 养老 收养

当前位置:首页 - 答问库 - 儿童工作

【收养登记】收养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2019-01-09 16:35:03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2174
浏览字号
打印页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30周岁。


关闭窗口

扫描关注
广东省民政厅

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