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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第五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推荐对象的公示

2025-05-23 18:32:23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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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第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按照党的建设突出、作用发挥突出、法人治理健全、社会形象良好、运作规范合法等评选标准,经自愿申报、分级推荐、形式审查、组织初选、现场评审等流程,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遴选出11家社会组织作为第五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推荐对象。现对推荐对象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

  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

  广东省乡村振兴基金会

  广州市慈善会

  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

  珠海市女企业家协会

  佛山市慈善会

  河源市家庭服务业协会

  江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湛江市浙江商会

  潮州市湘桥区启明星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

  本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对推荐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广东省民政厅反映

  联系电话:020-85950981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省民政厅大院10号楼3307办公室

  附件:推荐单位事迹材料.doc


  广东省民政厅

  202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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