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首善文化发展基金会因无法取得联系,采取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社会组织整改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有关规定,现公告送达《社会组织整改通知书》,广东省首善文化发展基金会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厅领取《社会组织整改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社会组织整改通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广东省民政厅
2025年3月27日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省民政厅
联系部门: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联系电话:020-85950976
附件:
《社会组织整改通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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