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办函〔2020〕69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不含深圳),各社会组织:
现将《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办函〔2020〕8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转发你们,请对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积极申报。请有意申报的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网项目专栏(www.chinanpo.gov.cn/xiangmu)中下载并安装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填报说明填写并导出jio格式项目申报书电子文件,于2020年8月5日前将项目申报书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到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申报单位无需报送纸质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报业务。
各级民政部门要广泛宣传动员,对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科学设计,积极申报,用好自身优势,发挥社会服务作用,展现示范效应,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助力脱贫攻坚,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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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