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4〕55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2〕43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1〕56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民办发〔2024〕9号)、《广东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粤财综〔2022〕51号)等规定,现将广东省民政厅2024年度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4年,中央彩票公益金安排我省56,897万元,包括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14,130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40,401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2,366万元。
(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1.总体情况
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我省14,130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类、残疾人福利类、社会公益类项目和儿童福利类项目。其中,省本级留用403万元,其余部分全部分解下达至市县。
2.支持方向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6,892万元。主要用于:一是支持4个非老区苏区县养老服务领域发现的问题整改及其他风险隐患消除,主要用于乡镇敬老院、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的改造提升和风险隐患排除等方面;二是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发展,支持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三是支持以服务生活困难和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的城乡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新建、改扩建和设施设备配置,推进护理型床位建设,强化消防安全整治,提升兜底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四是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发展,提高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服务网络;五是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照护服务能力和水平。
(2)残疾人福利类项目15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韶关、惠州、江门(台山、开平、恩平)、阳江、云浮共5个地市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政府购买服务,提高残疾人福利水平,优化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布局结构。
(3)社会公益类项目1,000万元。其中:省本级200万元,用于开展婚姻登记员、结婚颁证员、遗体火化师、公墓管理员竞赛项目;转移市县800万元,用于资助汕头市本级、惠州市本级、阳江市本级、南澳县、乳源瑶族自治县、仁化县、五华县、台山市、吴川市、四会市、佛冈县、揭阳市揭东区、揭西县、惠来县、普宁市等15个地区更新改造火化炉和维修改造殡仪馆。
(4)儿童福利类项目4,488万元。其中:省本级203万元,用于支持儿童福利领域专项培训、送医送教等项目;转移地市4,285万元,用于开展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高质量发展示范试点、购买农村留守及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5)试点项目-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项目资金900万元(广州市从化区500万元、韶关市仁化县400万元)。用于优化公办养老机构资源配置、促进提升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水平、培育村级老年协会和互助养老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保障项目组织实施等。
(6)试点项目-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资金400万元(惠州市惠城区)。用于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组织督导评估、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以及保障项目组织实施等。
(7)试点项目-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资金300万元(广州市越秀区)。用于对存在风险隐患的困境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和个案帮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以及保障项目组织实施等。
3.资金下达情况
分解下达至市县资金已通过《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3〕343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粤财社〔2024〕163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粤财社〔2024〕225号)全部下达。
4.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
一是持续强化养老机构服务保障能力。针对公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设施设备老旧落后的问题,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养老机构以及为服务生活困难和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的城乡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配置设施设备,重点改善消防设施、无障碍环境、护理设备等硬件条件,共支持养老服务领域重点建设项目5个,支持不同类型的养老服务设施实施改造提升以及消防设施器材等设施设备配置项目7个。支出690.3万元用于新增护理型床位609张,升级改造护理型床位35张,增加项目面积19,230.3平方米,直接受益或辐射周边人群达22,228人,为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民生实事的通知》,将适老化改造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市,扎实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聚焦高龄、失能、空巢等老年群体实际需求,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方式,科学制定改造方案,着力解决居家养老安全隐患和生活不便问题。截至2025年3月,全省已完成超3.2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满意度达90%,相关经验获社会广泛认可,为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提供了重要实践支撑。三是有力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短板弱项的整治。针对乡镇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农村长者饭堂等服务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开展短板弱项专项整治,有效消除养老服务机构存在的风险隐患,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水平。支出200.5万元用于区县建设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新建及升级改造乡镇(街道)居家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9个,推动构建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2个;支出331.1万元用于政府购买服务、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等,推动37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完成12个乡镇(街道)敬老院升级改造及设备配置,养老护理员培训1,885人次,参加培养培训养老护理员的满意度100%。
(2)残疾人福利类项目
2024年共使用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150万元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含直接服务人员能力培训),支持政府购买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机构5个,进一步提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水平和规范服务率。
(3)社会公益类项目
一是用于对粤东西北地区12个市以及惠州市、肇庆市、江门市(台山、开平、恩平)公办殡仪馆设施建设以及消防设备、污水处理设备、殡葬设备等购置给予补助80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推动13个殡仪馆加强消防水池和泵房、消防烟感、消防自动喷淋系统、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栓建设,消除殡仪馆安全生产隐患,提升安全生产水平、防灾抗灾能力,强化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更好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推动3个殡仪馆老旧火化机、火化机尾气净化设备更新改造,推进节能减排,改善群治丧环境,提升殡葬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更好服务群众。二是用于举办全省婚姻登记员、结婚颁证员、遗体火化师、公墓管理员技能竞赛20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成功举办全省婚姻登记员、结婚颁证员、遗体火化师、公墓管理员技能竞赛,有力提升参赛选手技能水平。
(4)儿童福利类项目
一是通过资助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设施设备配置,推动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提升养育、康复、教育、医疗、社工一体化的服务能力,不断完善儿童服务保障体系,强化兜底保障基础。二是通过开展试点项目,以点带面推动优化转型工作,夯实区域性集中养育和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基础、示范高质量发展,推动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标准化建设,提升保障能力,增强服务功能。三是通过开展购买农村留守及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项目,加强留守及困境儿童救助保障,健全服务功能,增强服务能力。四是通过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助符合条件的孤儿完成学业,维护孤儿受教育权利,为他们提升融入社会的条件和能力。五是通过开展儿童福利专项培训、基层儿童工作队伍赋能培训等项目,加强儿童福利领域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全省儿童工作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激发工作队伍创新活力。六是通过开展“送医送教”项目,有效纾缓儿童福利机构孤残儿童到省级医疗机构排队就医的困难,有效加强儿童福利机构患儿就医和康复治疗,同时对福利机构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实操指导和专业授课培训,进一步提高儿童福利机构医护人员专业技能,提升服务质量。
(5)试点项目-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项目
此次中央资金下达时间较晚(2024年10月底下达)。目前,项目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尚未达到大规模资金支付的条件。
(6)试点项目-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此次中央资金下达时间较晚(2024年10月底下达)。截至2024年底,试点项目已开展采购招标程序,康复、评估、培训等服务还在谋划中。
(7)试点项目-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
此次中央资金下达时间较晚(2024年10月底下达)。目前,试点项目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中:一是在关爱服务方面,2025年1月开展越秀区“护苗成长”服务试点项目启动仪式活动,启动“逐梦课堂”公益课程等困境儿童关爱活动,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组织高校专家、机构研究区县工作机制和规范,选定珠光街道、矿泉街道开展困境儿童和重点流动儿童基层关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二是在个案帮扶方面,按照我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分级分色评估要求,收集和整理区内困境儿童个案服务需求,为做好特殊个案跟踪工作夯实基础。三是在业务培训方面,制定全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年度集中培训计划,并组织开展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和实训线上课程制作工作。
资金分配情况见附件1,资金使用情况见附件5。
(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使用情况。
1.总体情况
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共下达40,401万元,其中《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3〕348号)于2023年12月28日下达粤东西北12市及惠州、肇庆、江门(开平、恩平、台山)共15个地市的69个老区苏区23,517万元,《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4〕113号)于2024年5月29日下达粤东西北12市及惠州、肇庆、江门(开平、恩平、台山)共15个地市的69个老区苏区共16,884万元。
2.支持方向
一是支持23个老区苏区县补齐养老服务领域存在的短板弱项,主要用于乡镇敬老院、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的改造提升及风险隐患排除等方面;二是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发展,强化消防安全整治,提升兜底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服务网络;四是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发展,支持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五是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照护服务能力和水平。
3.资金下达情况
分解下达至县(市、区)资金已于2024年5月29日,通过《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4〕113号)全部下达。
4.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一是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持续增强。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以及为服务生活困难和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的城乡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配置设施设备,重点改善消防设施、无障碍环境、医疗护理设备等硬件条件,共投资养老服务领域重点项目建设22个。支出3,629.2万元用于新增护理型床位1,402张,升级改造护理型床位225张,增加项目面积53,547.7平方米,直接受益老年人达4,385人,养老机构的安全性和舒适度明显改善,兜底保障能力和集中供养水平有效提升。二是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聚焦高龄、失能、空巢等老年群体实际需求,扎实推进适老化改造工作,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方式,科学制定改造方案,着力解决居家养老安全隐患和生活不便问题。支出3,464万元用于14,794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特殊困难老年人对适老化改造满意度超90%。三是助推养老服务领域存在的短板弱项整治。针对乡镇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农村长者饭堂等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单一、日常管理松散、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支出276.3万元用于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已整治或举一反三排查整改问题数11个,整改率达100%。四是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培育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扩大有效供给,支出324.2万元用于新建及升级改造乡镇(街道)居家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7个,推动构建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10个,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服务网络。
资金分配情况见附件2,资金使用情况见附件5。
(三)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总体情况
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我省2,366万元,全部分解下达至市县,省本级无留用。其中1,285万元用于惠州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及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1,081万元用于各地发展养老助餐服务。
2.支持方向
一是支持惠州市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对其经常活动的居家场所进行适老化改造。二是支持惠州市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以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机构为依托,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康复、巡访关爱等上门服务。三是支持各地发展养老助餐服务,具体用于支持各地街道(乡镇)层面具有一定规模、运营相对稳定的老年助餐点购置或更新设施设备,引导建立可持续、可推广复制的运营机制与模式。
3.资金下达情况
分解下达至市县资金已于2024年7月30日,通过《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4〕162号)全部下达。
4.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一是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截至2025年3月惠州市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上门评估数351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上门评估数1155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448人次。未完成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的主要原因:一是资金下达时间较晚,项目实施仅半年多。二是由于项目处于初期推进阶段,惠州市刚完成养老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程序,目前正积极推进需求调研、老年人能力评估、适老化入户改造及服务实施等系列工作。
二是养老助餐服务方面。支持248个街道(乡镇)层面的老年助餐点添置更新设施设备,全省长者助餐点累计服务老年人超过5054万人次,其中特殊困难老年人1151万人次,较好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任务目标未完成的主要原因:一是资金下达时间较晚,项目实施仅半年多。二是2024年下半年部分地市对本地区的老年助餐点进行了优化整合、提质升级,导致部分老年助餐点名单及信息等发生变化,需重新确定资金拨付名单及数量。
资金分配情况见附件3,资金使用情况见附件5。
二、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4年省级福彩公益金(含2023年增量)为15,154万元。省本级2,321万元、下达市县12,833万元。
(一)省本级项目2,321万元。
1.省民政厅本部对口帮扶项目800万元。
由广东省民政厅规划财务处实施。主要用于资助广东省民政厅对口扶贫点扶贫项目以及民政领域援藏援疆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有效保障了对口帮扶地区民政领域急需项目资金需求,确保帮扶项目顺利实施、投入使用、发挥效益,改善了当地民政公共服务设施软硬件条件,提升了民生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了对口帮扶地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项目联系人:王梦琳,联系电话:020—85950812。
2.省民政厅本部“乡村著名行动”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粤是故乡名”地名文化宣传项目30万元。
由广东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实施。项目通过总结广州南沙、肇庆鼎湖以及全省52个重点镇的做法,展示我省乡村地名建设阶段性工作成效,开展“乡村著名行动”系列融媒体视频制作及展播服务,委托拍摄制作10集融媒体视频,并在省级以上主流融媒平台展播。通过系列融媒体视频的制作展播,梳理总结我省“乡村著名行动”重点镇阶段工作成效和亮点成绩,大力宣传乡村地名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宣传乡村地名工作的价值意义、实践成效,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项目联系人:陈嘉茵,联系电话:020—85950776。
3.省第二救助安置中心救助服务中心装修项目55万元。
根据《广东省综合救助服务平台试点工作方案》,省厅赋予中心承担省级综合救助服务平台试点任务,该项资金用于平台场地装修共55万元。通过项目实施,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省级综合救助服务阵地,确保综合救助服务中心如期投入使用;二是为推动全省综合救助服务阵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项目联系人:符传英,联系电话:18928676333。
4.省第二救助安置中心救助服务中心设备购置项目195万元。
根据《广东省综合救助服务平台试点工作方案》,省厅赋予中心承担省级综合救助服务平台试点任务,该项资金用于平台设施设备购置共195万元。通过项目实施,为省级综合救助服务中心建设提供硬件支撑。一是能确保省级综合救助服务中心正常运转,充分发挥省级中枢功能;二是有利于提升工作效率和救助服务水平。三是有利于提升政府民政工作形象,展示为民解困工作成绩。四是有利于培养我省民政救助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有利于开展线上和现场救助人才队伍培训,提升民政救助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项目联系人:符传英,联系电话:18928676333。
5.省第二救助安置中心采购综合救助服务项目298万元。
根据《广东省综合救助服务平台试点工作方案》,省厅赋予中心承担省级综合救助服务平台试点任务。该项资金用于平台采购综合救助服务资金共298万元,实际中标价为296.2万元。通过项目实施,为省级综合救助服务中心建设提供人才队伍支撑,确保省级综合救助服务中心正常运转。通过低保、核对等系统,强化社会救助服务工作监管,提高工作效率。近期成立了省社会救助慈善基金,开发省级社会救助慈善项目,为全省欠发达地区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提供经验和支持帮助。该项目通过加强数据中心、调度指挥中心和展示平台建设,有效促进全省困难群众需求端与救助帮扶供给端有效链接、精准匹配。
项目联系人:任亚磊,联系电话:18925952638。
6.省杨村社会福利院院内抚养人员生活凉亭及操场修缮项目18万元。
院内现有操场一个、凉亭两个,用于抚养对象日常运动、休闲,修缮前存在操场地面不平整,凉亭生锈腐蚀严重的问题。通过项目实施,改善了相关设施条件,确保抚养人员在院内活动时的人身安全得到充分保障。
项目联系人:黄文忠,联系电话:0752—6691309。
7.省杨村社会福利院特殊教育项目33万元。
与惠州市特殊学校进行合作,于院内设立了分教点,保障了院内学生能够就近就简入学,享受正常国民教育。分教点现有抚养人员31人就读(其中高中学历6人,初中学历13人,仍有12人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确保教学的延续性。
项目联系人:黄文忠,联系电话:0752—6691309。
8.省杨村社会福利院抚养人员安保、保洁、洗衣服务项目118万元。
用于购买第三方安保、保洁、洗衣服务,有效保障了在院抚养人员的居住环境及日常生活。
项目联系人:黄文忠,联系电话:0752—6691309。
9.省杨村社会福利院消防、防雷及电梯设备检测维保服务项目65万元。
用于购买第三方消防、防雷及电梯设备检测维保服务,有效确保了在院抚养人员的人身安全。
项目联系人:黄文忠,联系电话:0752—6691309。
10.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购置养老服务医疗设备项目709万元。
主要用于:一是购置其他医疗设备一批,含有创、无创呼吸一体机10台、支气管镜3台、心电监护仪20台,除颤仪6台。于2024年10月完成采购,并在新港院区投入使用。二是购置CT机一台,已于2024年12月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目前正在装机调试,预计2025年6月底可投入使用。通过项目实施,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养老医疗配套设备,提升养老医疗救治能力,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提升中心整体的养老服务水平,打造医养结合的引领示范作用。
项目联系人:杨晓珊,联系电话:020—84452096—1601。
(二)对下转移支付项目12,833万元(含2023年增量)。
1.综合救助服务中心试点建设项目1,560万元。
资金具体安排用于广州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肇庆市、清远市7个试点地区市、县、镇、村四级综合救助服务中心试点的软硬件建设,包括场地建设、设施购置、平台展示、项目服务等。其中,广州、佛山、惠州、肇庆、清远各安排240万元,东莞、中山各安排180万元。资金下达后,指导督促各地根据资金安排情况尽快完成目标任务,并于2024年5月16日印发《广东省综合救助服务平台试点工作方案》(粤民函〔2024〕172号),立足试点建设的目的和意义,结合实际,指导试点地市精心选取基础条件较好、不同类型的县(区)、镇(街道)、村(社区)作为试点,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通过项目实施,有效实现救助资源统筹衔接、救助信息聚合共享、救助效能释放提升,形成新时期高质量服务困难群众的坚强阵地和工作平台为推动全省综合救助服务体系化、规范化建设积累经验并提供示范。截至2025年2月底,全省已建设完成和计划建设综合救助服务平台试点211个(其中省级平台1个,市级平台21个,县区级平台37个,镇街级平台78个,村居级平台74个),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综合救助服务平台试点99个。
2.“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资金980万元。
用于支持各地建立督导团队,健全服务网络,对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和社工持续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实地督导工作,为社工提供实务指导、能力提升、政策解读等服务。通过项目实施,粤东西北地区12个市及惠州市、肇庆市、江门市严格落实《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督导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21〕278号)明确的督导人员资质要求,聘请超过180名督导对乡镇(街道)社工站(点)和社工持续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实地督导工作,实现乡镇(街道)社工站(点)督导人员覆盖率100%。督导人员当年完成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实地督导工作,工作补贴按月发放。项目资助地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覆盖范围内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理念普及率达100%,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作用明显提高,基层民政服务力量明显增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工作驻地群众满意度达98%。项目持续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生活质量,对实现共同富裕奋斗目标发挥长期影响。
3.“和谐婚姻”建设计划项目1,000万元。
用于婚俗改革实验区建设、婚姻登记机关服务场所建设、智能化设施设备购置或升级等项目,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婚姻登记公共服务能力。通过项目实施,加快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提升婚姻登记机关公共服务能力;落实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任务,深化婚俗改革,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推动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美满。
4.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项目5,422万元。
重点支持新时代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节地生态型公益性公墓示范项目、全国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地区建设,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节地生态安葬(纪念)设施建设、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内殡葬设备购置。通过项目实施,有力推动广州市花都区、佛山市高明区完成全国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任务。其中,2个殡仪馆完成改造升级,优化了治丧环境,提升了服务水平,13个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完成改造升级,强化了服务供给,更好满足群众殡葬服务需求。
5.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项目550万元。
用于资助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及设备配置。其中,资助揭阳市精神卫生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450万元,资助肇庆市精神卫生福利中心设施设备配置项目100万元。资金下达后,做好分配结果、绩效目标等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督促肇庆、揭阳市根据资金安排情况尽快完成目标任务,督促相关用款单位做好资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和规范设置标识。项目重点支持《民政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推进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办发〔2022〕15号)中,我省列入“十四五”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名单的肇庆、揭阳市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项目,加强特殊群体保障基础工作,缓解精神卫生福利机构供需矛盾问题。
6.“乡村著名行动”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项目690万元。
用于推动落实“乡村著名行动”的工作任务,编制地名方案、地名保护名录,排查、命名“无名路”,设置地名标志,地名和兴趣点信息采集上图,编制布设“一镇一图”“一村一图”、地名文化保护宣传等工作。通过项目实施,完成20个“乡村著名行动”重点镇行政区域范围内“有地无名”“有名无标”情况全面摸排,地名新增命名13723条,设置地名标志3787个,完成20套地名方案及名录的编制,有效织密了乡村地名网,完善了乡村地名导向体系;完成4241个物流综合服务站、村邮站、农家乐、采摘园、乡村公共基础服务站点等兴趣点在“乡村著名行动”小程序上图入库、13723条地名新增录入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提高图上地名感知度和活跃度;制设“一张图”模式的“一镇一图”20套、“一村一图”441份,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社会治理、文化旅游等领域提供标准、规范、详实的区划地名信息服务,切实发挥地名数据底座作用;开展地名文化和地名政策法规宣传活动55场,制播地名文化宣传片4部。建设闽粤、赣粤边界地名文化展示设施两处,讲好群众身边的地名故事,加强优秀地名文化传承保护。
7.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808万元。
项目主要用于为孤儿诊疗、康复、特殊药品、辅具器具配置、体检、住院服务等费用提供资金资助。其中,分配给广州市10万元、深圳市178万元、汕头市9万元、佛山市44万元、惠州市85万元、东莞市137万元、中山市5万元、江门市2万元、阳江市6万元、湛江市74万元、茂名市195万元、肇庆市12万元、清远市17万元、潮州市10万元、揭阳市12万元、云浮市5万元;分配给省直管县兴宁市2万元、阳春市5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年度实现了诊疗881人次(含住院服务费),康复医疗73人次,使用特殊药品1人次,辅具器具304人次,体检1,496人,脑瘫康复示范基地康复医疗1,263人次,惠及孤儿4,018人次。福利机构更加准确掌握孤儿身体状况、对发现的疾病进行及时治疗,不断提高孤儿身体健康状况,让更多的孩子以更好的状态回归到家庭,为他们走向社会、走向未来创造条件。
8.2023年度省级增量福彩公益金-社会救助领域10万元。
用于支持灾后救助管理机构建设项目1个,该项目为清远市英德市救助管理站拆建围墙项目。2024年7月10日,英德市救助站对灾害受损围墙动工拆除重建,2024年8月28日建设完成,围墙建成长约110米,高约2.2米,墙体厚度约18厘米。项目资金共10万元,已全部支出完成。通过对救助站受损围墙进行拆除重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保障了救助管理机构安全。
9.2023年度省级增量福彩公益金-社会事务领域83万元。
用于社会事务领域民政服务机构灾后建设项目83万元,分配韶关市仁化县30万元、河源市市本级25万元、河源市紫金县23万元、肇庆市怀集县5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帮助仁化县殡仪馆、河源市殡仪馆、紫金县殡仪馆、怀集县婚姻登记处开展灾后建设,增添便民服务设施。
10.2023年度省级增量福彩公益金-养老服务领域150万元。
2024年4月,受持续强降雨影响,我省韶关、肇庆、清远等地市的部分养老服务机构受灾严重,机构基础设施及内部设施设备不同程度损坏。资金用于支持5个县(市、区)的养老服务机构的维修改造项目,分别为韶关市浈江区社会福利院排水系统修缮项目7万元,韶关市武江区重阳镇敬老院房屋修缮项目20万元,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敬老院电器和家具购置项目20万元,肇庆市怀集县养老院受灾设备维修项目20万元,肇庆市怀集县洽水镇敬老院房屋修缮项目20万元,肇庆市怀集县凤岗镇敬老院房屋修缮项目30万元,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3个敬老院房屋与电气修缮项目33万元。通过对受灾地区养老机构给予资金支持,传递“尊老敬老”的价值观,强化社会凝聚力。在硬件层面,系统推进养老服务设施的维修改造工程,通过适老化功能修复与防灾性能升级,全面保障机构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照料与专业照护需求;在机制层面,着力推动养老服务体系与应急管理体系的有机衔接,将灾害应对经验转化为建筑标准升级、物资储备机制及应急演练流程,构建覆盖预防、处置、恢复的长效防灾体系。
11.2023年度省级增量福彩公益金-儿童福利领域96万元。
用于云浮市福利院因暴雨引发山洪致部分围墙倒塌及排水沟受损维修改造项目。按照工程建设招标采购有关规定,选定广东天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供应商,目前项目已完成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尚未进行审核结算。通过项目实施,消除了围墙坍塌隐患,确保福利院安全边界完整,提高排水效率,防止积水导致环境问题和安全隐患,整体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安全性能和整体居住环境得到显著提升和改善,进一步提升了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水平。
12.2023年度省级增量福彩公益金-粤港澳大湾区社会组织开展公益事业试点200万元。
一是粤港澳大湾区社会组织开展公益事业试点项目(南沙区)资金100万。
用于支持开展粤港澳大湾区社会组织能力提升与协同发展示范项目,开展粤港澳大湾区社会服务人才培养。2024年7月,南沙区民政按照项目支出管理规定办理项目入库,完成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并开展项目前期的研究论证及方案设计,形成具体工作方案,11月与实施单位签订合同后正式开展工作。2025年1月,推进项目实施的场地选择、师资联系等工作,2025年3月开始对接珠三角各市民政局以及其辖区社会组织开展人才培训,目前,项目现已举办3期人才培养及实地研学活动,仍处于实施阶段。通过开展粤港澳大湾区社会服务人才培养计划,整合粤港澳大湾区学习资源,召集珠三角九市社会组织负责人及业务骨干,促进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有效提升大湾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增强服务能力和规范化运作水平,更好服务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改善。
二是粤港澳大湾区社会组织开展公益事业试点项目(白云区)资金100万。
用于支持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白云基地开展特殊困难群体就业试点工作。经过项目申报、审批等前期准备,该项目于2024年8月份正式启动实施,白云区民政局高度重视该试点项目,指定专人落实跟进,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项目实施过程中,联动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市残联、白云区残联、白云基地运营方---白云金控,多方协同,共同推进“云助就业”试点项目顺利进行。该项目探索打造一个综合服务基地、4个镇街服务驿站、N个企业站点的“1+4+N”服务体系,通过“特殊困难群体助就业星期五”系列品牌活动,积极探索数字化赋能就业的新模式和新路径,通过引入科技手段和创新理念,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精准的就业支持和服务,打造特殊困难群体助就业示范项目和样板。项目严格按照《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云助就业”特殊困难群体就业试点项目方案》进行管理。一是打造“云助就业”特殊困难群体助就业综合服务基地。通过政府采购、三方比选等方式进行,依托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白云基地,对其进行升级改造,打造特殊困难群体助就业综合服务基地,费用共计699,497.64元。二是开展“云助就业”特殊困难群体助就业帮扶活动。该项目服务板块由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承办,主要举办特殊困难群体线下专场招聘会、开展直播带岗、举办特殊人群就业帮扶活动等助就业服务,费用合计299,980元。
“云助就业”项目,依托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白云基地,打造“云助就业”特殊困难群体助就业综合服务基地。综合服务基地具备开展特殊困难群体培训讲座,举办线下招聘、开展各项服务活动等综合功能。综合基地内建成一个特殊困难群体就业服务直播间,满足日常直播带岗功能。目前,“云助就业”特殊困难群体就业试点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圆满完成向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计划完成特殊困难群体招聘帮扶人次≥500,实际完成1817人次,指标完成率363%;开展特殊困难群体就业帮扶活动受益人次计划≥200人次,实际完成228人次,指标完成率114%;开展特殊困难群体就业帮扶活动计划≥6次,实际完成6次,指标完成率100%;质量指标计划按规定标明彩票公益金宣传标识达到100%,实际完成100%,指标完成率100%。主要社会效益指标计划项目宣传报道次数≥5次,实际完成9次,指标完成率180%,达到预期目标。服务对象满意度计划≥90%。实际满意度95.7%,指标完成率106%。
13.2023年度省级增量福彩公益金-“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1,284万元。
用于支持各地建立督导团队,健全服务网络,对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和社工持续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实地督导工作,为社工提供实务指导、能力提升、政策解读等服务,以及用于支持建设标杆社工站,发挥示范作用,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全省社工站提升兜底民生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项目实施,粤东西北地区12个市及惠州市、肇庆市、江门市严格落实《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督导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21〕278号)明确的督导人员资质要求,聘请超过180名督导对乡镇(街道)社工站(点)和社工持续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实地督导工作,实现乡镇(街道)社工站(点)督导人员覆盖率100%。督导人员当年完成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实地督导工作,工作补贴按月发放。102个符合“双百工程”标杆社工站申报条件的社工站依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双百工程”标杆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22〕306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符合“双百工程”标杆社工站申报条件的社工站建设周期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23〕214号)有关“双百工程”标杆社工站建设的建设标准和要求进行建设,发挥示范作用,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全省社工站提升兜底民生服务能力和水平。项目资助地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覆盖范围内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理念普及率达100%,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作用明显提高,基层民政服务力量明显增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工作驻地群众满意度达98%。项目持续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生活质量,对实现共同富裕奋斗目标发挥长期影响。
附件:1-1.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第一批)分配表.xls
1-2.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第二批)分配表.xls
2-1.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分配表.xlsx
2-2.年中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分配表.xlsx
3.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分配表.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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