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民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完善人才使用制度、畅通人才评价通道、健全人才激励机制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着力打造一支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技艺精湛、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民政高技能人才队伍。
《意见》提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进符合民政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需求的精品课程、教材和师资建设,开发民政高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和一体化课程。鼓励用人单位深度参与民政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在课程设计、教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实习实训改革等方面充分发挥民政高技能人才作用,主动将社会现实需求和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及时融入人才培养环节中。
《意见》明确,拓宽职业发展通道。加强民政领域国家职业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标准制修订进度,提高标准制修订质量,增加民政领域国家职业标准有效供给。建立健全民政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积极推动用人单位在职业建设成熟度高、需求迫切的职业率先实现由“五级工”制向“八级工”制转变,打破职业发展“天花板”。
《意见》要求,提高人才待遇水平。鼓励引导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对符合规定的民政高技能人才探索实行项目工资制、协议工资制、年薪制等,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实行特岗特酬,强化薪酬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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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