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雨
留言日期:
2025-06-24
主题:
关于精神残疾人员申请特困的条件
内容:
请问四级精神残疾人,可否申请特困人员认定?满足(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话。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6-26
答复时间:
2025-06-26
答复单位:
广东省民政厅
答复内容:

您好,特困人员申请条件中关于“无劳动能力”的相关表述,《广东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试行)》第五条明确的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该办法是在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第五条“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一级的视力残疾”基础上作出了适当放宽。四级精神残疾,不在上述两文件规定的“无劳动能力”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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