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天街小雨
留言日期:
2025-06-10
主题:
关于特困人员认定
内容:
您好,《广东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中的第七条 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及其他应当计入家庭财产的项目,范围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规定执行。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认定标准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核对发生时,家庭成员名下金融资产的人均金额(市值)不超过当地24个月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这里的共同生活近亲属是指长久同居在一起的共同生活吗?临时性的偶发性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应该不属于《广东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明确的家庭成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