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一头雾水
留言日期:
2025-05-21
主题:
低保
内容:
您好,我在查看《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评估认定办法》时,看到了这一条核对内容:“第十二条  家庭成员名下财产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核对发生时,家庭成员名下金融资产的人均金额(市值)不超过当地24个月低保标准。”。 我想了解一下,是指人均限额与总限额都需同时满足不超过低保标准嘛?还是单单指家庭总金额不超过人均限额×家庭成员数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5-27
答复时间:
2025-05-27
答复单位:
广东省民政厅
答复内容: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该政策条文,民政部门对人均金额(市值),是以家庭整体看待,即使某个成员高于24个月低保标准,只要家庭人均值不超过该标准,就认定为满足条件。感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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