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美
留言日期:
2025-05-09
主题:
低保
内容:
请问每月领取的失业金在申请低保的时候是否计入家庭收入?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5-12
答复时间:
2025-05-12
答复单位:
广东省民政厅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关于某项收入是否可不计入低保申请家庭收入的规定,根据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第十三条:“下列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一)国家规定的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奖学金、见义勇为等奖励性补助;(二)政府发放的各类社会救助款物;(三)“十四五”期间,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四)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收入”和《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评估认定办法》第十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孤儿基本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老年人高龄津贴,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义务兵优待金,优抚对象的优待金、生活补贴,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见义勇为奖励金等不计入家庭收入。”上述文件中,失业金并未列为不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且失业保险属于社会保险的一种,是参保人员在满足一定条件时获得的保障金,因此正常计入家庭收入。感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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