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广东省民政厅省本级项目预算审核,规范资金分配程序,提高分配的科学性、有效性,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2027年广东省民政厅省本级预算申报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对广东省民政厅直属单位等申报的工程类等预算项目进行现场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评审内容包括: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项目拆分是否合理、合规,是否需合并,是否达到立项条件;项目是否已委托专业机构编制预算(对已编制预算的项目,审核预算文件是否符合规范;对未编制预算的项目,编制或核对项目投资估算)及其他有关事项等。
三、合同期限及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签订为期3年(2025—2027年)的服务合同,合同期内,根据委托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
四、经费预算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额18万元。
合同期内,按照甲方委托的服务内容开展相关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投资估算的编制或审核收费计算标准”,计算服务费用,完成任务、验收合格后,按次结算。
合同期满,无论累计结算金额是否达到预算金额18万元,合同执行结束;合同期内,如累计结算金额已达到预算金额18万元,合同执行结束。
五、申报条件要求
申报团队应是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机构,有良好的专业素养,承接过行政事业单位工程类等项目造价咨询工作。
六、申报时限及申报材料
申报工作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2日(以申报材料送达时间为准)。申报人应及时将机构简介、团队成员组成情况、项目报价单等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并以书面形式送达广东省民政厅规划财务处(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正本、副本各一份)。
七、研究团队确定方式
公告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我厅将综合考量申请人资质、团队构成合理性、项目报价情况等,择优确定受托方。
八、委托方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广东省民政厅规划财务处(邮编:510030)。
联系人:王梦琳
电话:020-85950812,传真:020-85950812。
电子邮箱:mzt_jcc@gd.gov.cn。
材料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者邮寄到广东省民政厅规划财务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3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