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广东省民政厅(以下简称省民政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策解读与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www.gdmz.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民政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邮编:510030,电话:020―83333839)。
一、概述
2016年,省民政厅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民政部的重点工作,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廉洁,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全年通过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44条,其中,通知公告类信息647条,厅会议、领导同志政务活动类信息364条,政策法规类信息78条,财政预决算22条,人事任免类信息20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3件,答复办结63件。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860余条。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2场,发布新闻通稿364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民政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多种形式依法全面、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着力推进重点民生领域和重要惠民政策的信息公开。
(一)主动做好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信息公开主平台、主渠道作用,通过首页“民政要闻”、“通知公告”、“市县动态”等栏目第一时间主动公开省民政厅重要活动、重要会议、重大政策以及基层民政部门工作动态、工作信息等。通过“政务”专栏,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政策法规、人事任免、财政预决算、发展规划、招标信息、统计信息、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人事任免等各类政府信息。二是创新公开形式,积极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利用广东省民政厅政务微博,及时发布和推送相关新闻资讯、通知公告、政策文件、政策图解等,方便公众进行查询检索,丰富信息公开渠道。
(二)规范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有机结合,推进行政权力行使过程和结果公开。通过广东省政府网站和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向社会主动公开“权责清单”“职能调整目录”共89项。对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对外发布13项行政许可事项和2项社会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列明设立办理依据、办理对象、办理条件、所需材料、窗口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说明、办事窗口及常见问题等内容。为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16年省民政厅还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大力推进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认真梳理编制“双公示”目录,在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首页设置“信用信息双公示”专栏,全年共向社会及时公示省民政厅作出的行政许可信息470条,并提供决定书文号、项目名称、审批类别、许可内容、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代码、法人代表姓名、许可日期、许可有效期等查询。全年共向社会及时公示省民政厅作出的行政处罚51条,并提供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结果、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代码、法人代表、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等查询。
(三)稳步推进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5〕9号)要求,规范有序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在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政务”中设置“人大建议办理”和“政协提案办理”栏目,向社会公开2016年省民政厅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总体情况。除涉及依法保密的内容外,对2016年省民政厅主办的涉及公共利益、公共权力、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24件人大代表建议和24件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办理结果集中在“人大建议办理”和“政协提案办理”栏目公开,方便公众查阅。
(四)大力推进财政资金使用信息公开。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部门预算、部门决算、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和各项统计数据等情况公开。严格遵守“政策公开、数额公开、对象公开、结果公开”的“四公开”原则,通过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及时公开2016年度社会福利专项资金、防灾救灾应急专项资金等重大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绩效评价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资金管理透明度。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相关通知要求,省民政厅于2016年2月19日在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及时公示了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内容包括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8月30日在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及时公示了2015年厅本级及13个直属单位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内容包括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2015年省民政厅及直属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社会福利专项资金、防灾救灾应急专项资金每次资金各项分配情况也在网上及时公开。
(五)着力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细化公开内容。在低保方面,重点公开低保家庭信息、保障金信息、保障户数、人数、保障标准、资金支出金额等信息,并明确分类标准和适用地区。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方面,重点公开特困供养家庭信息、供养金信息、供养标准、供养人数、资金支出金额等信息。在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金额等信息。在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信息。以上信息,均在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按季度发布,同时全省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名单在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进行长期公示并定期更新。
(六)全面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凡是涉及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包括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孤儿、困难及重度残疾人等对象的各项政策出台、各项保障标准调整、物价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实施等都依法及时公开。每季度定期发布社会服务统计报表,内容涵盖救灾、社会救助、福利慈善、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社会事务、社区服务等各类民政公共服务基本情况和主要资金支出情况等。针对入汛以后,台风暴雨洪涝灾害等自然灾害频发的情况,省民政厅第一时间通过厅信息网、微博和省内主流媒体,发布预警响应信息、救灾应急响应信息、灾情最新数据等,做到实时动态更新,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救灾款物调拨及使用管理情况、接受捐赠明细及灾后救助工作开展情况等。
(七)着力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一是积极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依托广东省社会组织法人库项目(省本级),建设了我省社会组织综合管理平台,全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业务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和网上年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严格依法明确审批条件和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减短审批时间,简化办事程序,提高了行政效能。二是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实现社会组织法人单位基本信息、年检结果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等网上公开,同时公开社会组织年检报告和基金会审计报告,不仅让审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高行政相对人的认可度和满意度,而且让社会组织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社会公信力。三是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我厅联合省地方税务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我省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项的通知》(粤民函〔2016〕153号),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原由民政部门核发法人登记证书、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由民政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至2016年底,完成全省存量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映射数为52575个,存量代码转换率97.4%,新登记赋码社会组织数量为5562个,新增代码赋码率100%。并通过广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时向省质监、省国税、省地税、省经信委等部门交换广东省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实现全省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及信用信息的记录、共享和使用。
(八)积极推进基本建设项目和招投标信息公开。一是根据省财政《关于做好基本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做好省级基本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基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是对凡涉及需要招投标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一律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全面落实公告制度,依法公告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应当公开的事项。2016年,省民政厅基本建设项目及招标公告和采购中标人公示全部主动在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共13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广东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规定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流程,确保依法依规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在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专栏显著位置开设了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入口,提供申请表的在线填写与受理状态查询。省民政厅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高度负责、认真答复。2016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7件,全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受理和答复,办结率100%。严格执行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规定,没有违规收取费用、通过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现象。此外,在受理过程中还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积极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同时,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
四、政策解读与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省民政厅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省民政厅通过新闻发布、政策吹风、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做好解读,深入浅出地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厅领导带头宣讲政策,特别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等,厅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厅领导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
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在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设置“政策法规”和“政策解读”专栏,及时发布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与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权威刊登对各项政策法规的解读,并综合利用网站、微博、省内主流报刊等渠道,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亲和力,扩大知晓度。2016年,先后对《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等进行了详尽的解读。
二是积极做好新闻发布。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专题报道、接受专访等多种形式,做好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的解读和引导工作。2016年2月4日,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发布后,省民政厅召开新闻通气会,由骆招群副厅长进行详细的政策解读。7月12日,厅长率有关处室局负责人参加广东“民声热线”第十一批第一期上线直播;7月19日,王长胜、饶美奕两位副厅长率有关处室局负责人参加广东“民声热线”第十一批第二期上线直播,并在广东广播电视台直播现场解答记者、群众和行评团咨询及投诉,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8月30日,曾凡瑞副厅长主持贯彻实施《慈善法》新闻通气会,相关处室局负责人作工作情况介绍,并发布广东慈善标志和广东慈善之歌,正式启用广东志愿服务管理系统。12月19日,厅长上线省政府门户网站微访谈,介绍我省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情况,并与网友互动问答,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问题。
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开设网上咨询、建言献策、意见征集、厅长信箱等栏目,开展在线答复和网上调查,倾听群众诉求、搜集社情民意,对于网民来信和建议意见,由厅办公室统一登记、转办,由主办处室在规定时间答复办理,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结果。
五、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6年度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行政诉讼案件4件,其中办理信息公开业务的复议案件5件、诉讼案件3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省民政厅信息公开工作进步明显,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如信息公开的时效还有待提高、政策解读和宣传还有待深化、与媒体的交流合作还有待加强、运用新媒体宣传工作还比较薄弱等。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推进重点民政改革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和主动发布机制建设。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和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厅政务网站、政务微博、网络发言人等新媒体的作用。三是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制度,改进完善办理方式,依法依规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四是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探索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五是进一步完善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