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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积极作用 引导企业复工复产

2020-02-12 10:15:54 来源:本网 阅读次数: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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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春节后返程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后工作,近日,广东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企业复工复产中积极作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积极作用,引导全省行业企业参与疫情防控和科学有序复工复产,进一步改善和保障民生。

  《通知》指出,行业协会商会要引导并配合做好行业企业疫情防护工作,通过倡议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疫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正面引导。一是指引会员(企业)制定有效的疫情防控预案,确保复工疫情防控安全可靠;按照所属地区关于企业复工时间等稳妥安排复工复产事宜。二是引导会员(企业)自觉落实内部防疫的主体责任,主动配合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三是引导督促会员(企业)做好对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以及生活保障的相应预案。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倡导并督促各会员(企业)不举办年会、展会等聚集性活动。四是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发挥行业统领作用,督促会员(企业)做好内部管理、情况上报,指导会员(企业)科学防控。

  《通知》要求,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全力以赴协助各会员(企业)科学有序复工复产,一是积极协助会员(企业)尽早恢复节后生产经营,特别是卫生、防疫、医疗器械、医药产业、健康服务等防控疫情急需用品的生产企业。二是及时跟踪掌握真实情况,全面了解疫情对所在行业的冲击和影响,倡导会员(企业)弘扬奉献精神,广泛收集行业诉求,及时向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充分发挥业务专长和行业示范引领作用,配合行业管理部门做好所在行业的疫情防控、保障经济正常运行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特别是要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坚决抵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行为。四是不断提升服务会员能力,协助行业企业解决物资保障、物流运输、生产材料供给等问题,通过为行业企业提供必要的法律和信息服务、出具因疫情导致未能按时履约交货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及时共享信息,搭建供需桥梁等方式,做好精细化服务。五是落实好清理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严格落实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有关政策规定,鼓励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减免会员(企业)2020年会费及各种服务性收费,与行业企业共克时艰。

  《通知》强调,各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和信息报送工作,充分利用网站、报纸和新媒体,在行业内深入宣传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并抓好贯彻落实,积极发掘和广泛宣传本行业和会员(企业)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同时,要加强与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报告请示工作,确保各种信息及时有效传递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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