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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省社会工作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0-03-13 09:34:46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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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20〕142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支持广大社工、义工和志愿者开展心理疏导、情绪支持、保障支持等服务”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工作优秀案例的评选办法〉的通知》(粤民规字〔2019〕4号),进一步在全省树立社会工作服务精准化、精细化、专业化导向,决定开展2020年度全省社会工作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概况

  全省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者本年度正在或即将开展服务的案例均可申报。鼓励我省社会工作者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面向患者及其家属、一线医务工作者及其家属、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等人群提供精细化、精准化专业服务,彰显社会工作使命和价值。案例按照已设置的系列化、专业化、可量化指标体系,采用跟踪、监测和实地督导的办法,根据社会工作案例的精准度、难度、效度等标准进行评选。

  2020年将从参评案例中评选广东省社会工作优秀案例30个,设一等奖8个,奖金1.6万元/个(含税);二等奖10个,奖金1万元/个(含税);三等奖12个,奖金0.6万元/个(含税)。本年度未结束服务的案例可申请纳入下一年度评选。

  二、申报时间

  2020年3月至7月31日。其中2020年8月1日以后申报的纳入下一年度参评范围。

  三、申报条件

  (一)案例申报主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且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2.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同一申报人提交案例不超过2个,同一单位所提交案例不超过3个(含2019年度申请顺延参加本年度评选的案例),如提交案例超过以上数量,则按提交时间顺序依次列入初审环节,超出限额的不列入初审范围。

  (二)参评案例应符合以下条件

  1.时效性。申报的案例须已完成资料收集、分析预估、服务计划等工作,正在实施或准备实施。

  2.真实性。具有真实的服务机构、服务对象和完整的服务过程,所提交的各项材料真实有效。

  3.专业性。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要素,体现专业理念,运用专业方法和技巧,发挥专业作用,突出开展心理疏导、情绪支持、保障支持等方面的服务成效。

  4.效益性。聚焦脱贫攻坚、特殊群体、群众关切,全面实现预期目标,有效满足服务对象需求,解决服务对象现实及长远问题,在保障底线民生、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5.示范性。代表本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开展的较高水平,对同类服务具有一定的借鉴和示范意义,在重大社会事件中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有突出贡献的予以优先。

  四、评选程序

  (一)受理申报。2020年7月31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二)资格初审。2020年3月至8月,对申报案例进行资格性审查,分批公布列入监测案例名单。2019年度顺延案例和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2月申报的案例通过资格性审查后将作为本年度监测案例一并公示。

  (三)跟踪监测。案例申报主体自公布列入监测当月起至案例服务结束前,每月在线填报《案例进度报告表》,接受实地督导、动态监测和过程评估。方便安排服务对象参加实地监测的案例,申报人可主动提交《案例实地监测申请表》,由承接单位抽选部分案例进行实地监测;对未能安排服务对象参加的,原则上不进行实地监测。

  (四)提交案例。案例申报主体应于案例服务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线提交《案例总结报告表》和完整的案例文章,并递交纸质材料。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20日,未结案案例须提交《案例顺延申请表》后纳入下年度评选。

  (五)专家评选。省民政厅于2020年10月组织专家集中评审纳入参评的案例,综合评选出拟表彰的案例。

  (六)评选公示。拟定名单经地市民政部门审核和省民政厅审定后,于2020年10月通过省民政厅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示评选结果。

  五、申报材料

  (一)案例申报主体及其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广东省社会工作优秀案例申报表》;

  (二)案例申报主体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六、申报方式

  采取线上填报+线下邮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有意参加2020年度广东省社会工作优秀案例评选的,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在线填写提交《广东省社会工作优秀案例申报表》及申报材料(在线申报网址:https://jinshuju.net/f/Ap4EOP),并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邮寄至深圳市慈卫公益事业发展中心(以寄出日期为准)。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要高度重视,将此项活动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内容,作为破解基层民政建设薄弱难题的重要手段,作为推动我省社会工作健康发展重要工作抓实抓好,积极鼓励、广泛动员本区域内的(助理)社会工作师积极申报。

  (二)加强指导、确保质量。要加强对申报主体及其单位的指导,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示范性,真正树立善于创新、成果显著、具有引领示范意义的典型和标杆。

  (三)严守时限,及时申报。评选社会工作优秀案例活动申报表及相关说明详见附件。请各地民政部门发动有关组织、(助理)社会工作师按照时间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八、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中山路24号202,深圳市慈卫公益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宋然然0755-84235810。

  联系邮箱:ciweigongyi@163.com。

  网络地址:

  (1)《广东省社会工作优秀案例申报表》;https://jinshuju.net/f/Ap4EOP

  (2)《案例进度报告表》:https://jinshuju.net/f/TqasAg

  (3)《案例总结报告表》:

  https://jinshuju.net/f/Rg558m

  (4)《案例实地监测申请表》:https://jinshuju.net/f/n3OpJW

  (5)《案例变更申请表》:https://jinshuju.net/f/h7Nzvb

  (6)《案例顺延申请表》:https://jinshuju.net/f/kGs4XT

  监督电话:

  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020-83312007。

  附件:1、申报指引.doc

                 2、评分标准.doc

                 3、材料提交模板.doc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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