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李强 通讯员/莫冠婷 庞博)5月17日是第三十个全国助残日,今年助残日主题是“助残脱贫决胜小康”。15日,记者从广东省民政厅获悉,2020年,广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在2019年的基础上继续提升,分别达到生活补贴每人175元/月、护理补贴每人235元/月。
广东于2012年在全国率先同时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两项制度,对贫困残疾人摆脱贫困提供重要支撑。从2019年1月起,广东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扩面,将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重度护理补贴保障对象范围。广东建立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精准补贴、动态管理。目前,全省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达134.8万人次,其中享受困难生活补贴为39万人,享受重度护理补贴有95.8万人。
针对贫困户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帮扶,广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相关措施。对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以及3、4级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无需按收入、财产认定标准认定,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2020年,全省月人均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870元、712元,比上年分别提高了60元、32元。
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均无履行义务能力的残疾人,按规定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同时,全面开展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保障好生活困难残疾人的基本生活。2020年,全省年人均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分别为16970元、13800元,比上年分别提高1089元、611元;月人均全自理、半自理、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73元、726元、1280元。
对于家庭成员遭遇意外事件、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以缓解残疾人员及其家庭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在落实孤残儿童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方面,省民政厅督促全省各地区将2020年全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提高至每人每月1820元,分散供养提高至每人每月1110元。在保障孤残儿童医疗康复权益方面,积极开展“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由手术治疗拓展到非手术治疗、体检、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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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