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广东省民政厅印发《关于落实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进一步完善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基础数据库,以县(市、区)和不设区的地市为单位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关爱服务全面开展。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组织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系统信息录入项目及内容,全面、真实采集辖区内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摸清农村留守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健康状态、家庭经济状况、陪伴居住情况、关爱服务需求、子女和其他赡养人信息、巡访联系人信息等,做到不漏村、不漏户、不漏人、不漏项“四不漏”。
《通知》要求,2020年6月底前,以县(市、区)和不设区的地市为单位全部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细化制度要求,加快制度落地实施。
《通知》明确,各地民政部门要根据摸底采集信息情况,按照重点对象、一般对象进行分类服务,有针对性确定巡访方式、巡访频次和关爱服务内容。各地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担负具体责任,巡访责任人要真正担当服务责任,切实把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落实落地、做实做细。
(中国社会报 4月9日A1版)
扫描关注
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