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版 简繁转换 English

搜索热词: 婚姻登记 低保 养老 收养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协提案办理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441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4-07-30 16:25:59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0
浏览字号
打印页面

  粤民函〔2024254

  A

陈诚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心失独失智老年人的提案(第20240441)提案收悉。经综合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主动发现需援助个案方面。我省已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制度。2023年,广东省民政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部署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等特殊家庭老年人(以下简称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关爱服务。要求各地根据当地实际以及老年人或者其家庭成员的意愿,明确由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社工等作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联系人,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结对形式,相对固定探访关爱服务人员,定期开展探访关爱服务明确重点做到“五了解”“四协助”,即了解健康、经济、赡养扶养义务履行、家庭安全、服务需求等五方面情况,协助解决探访发现紧急问题、居住环境安全隐患、生活照料服务需求、可能符合相关社会保障政策待遇条件等四种情况进一步增强特殊困难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关于居家养老方面。一是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在乡镇(街道)层面设立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协调指导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提供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助餐配餐、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目前,全省共建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超过2.1万个。二是提供家庭养老支持政策。《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在老年人随配偶或者赡养人迁徙,异地生存认证及社会保险待遇异地领取、结算,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为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照料老年人提供方便。三是积极推进全省老年助餐服务。即将印发《广东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纳入城市社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15分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支持在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中增设老年助餐服务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根据老年人经济困难程度、失能等级等情况,给予差异化优惠或补贴,让老年人享受看得见的实惠。

  三、关于优化跨境养老服务方面。一是制定粤港澳大湾区老年护理服务规范,粤港澳三地共同制定《老年居家护理服务规范》,对老年人居家护理的服务原则、服务保障、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流程、服务评价与改进等方面内容进行统一规范;引导医院转型为护理院,举办护理站、护理中心,改善空间环境。二是积极推进落实港澳药械通工作。我省在粤港澳大湾区实施港澳药械通,定点医院覆盖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佛山、中山等地市14家三级医院、5家二级医院,进口使用港澳药械增至58种,获批数量达到1.53万余盒,惠及4000多名临床急需的内地和港澳患者。三是积极落实《南沙方案》,与香港安老服务协会合作推动建设服务香港老年人的养老机构,成立粤港澳大湾区(南沙)养老服务联合体,为优化跨境养老,有效衔接两地联系、监管与支援提供有益探索。四是推进香港长者医疗券在粤使用,联合香港特区政府医务卫生局,将香港长者医疗券的使用范围拓展至大湾区内地广州、深圳、中山、佛山、南沙四市一区7家医疗机构。

  四、关于增进跨代交流方面。一是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尊老敬老爱老意识。在中小学学科课程教材中强化相关教育,上好道德与法治、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中的优秀传统文化、传统节日和尊老敬老教育内容。如道德与法治教材(三年级上)在依法敬老养老章节中通过介绍敬老养老相关内容,帮助学生树立敬老养老既是中华美德也是法律义务的意识;综合实践活动教材(九年级上)在关爱老人弘扬美德章节中通过设计主题活动,引导学生用实际行动尊老敬老。二是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开展相关实践教育活动。鼓励各地各校组织青少年学生前往社区、养老院、独居老人住所等开展义教、义工等志愿服务活动,并将参与志愿服务情况纳入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持续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组织开展同上一堂好家风课”“传承中华美德树立和睦家风等活动,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营造关心关爱老年人的社会氛围。

  下一步,我全力落实相关政策,进一步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扩大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优化跨境养老服务,引导青年一代培养关顾长者意识。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民政厅

  2024721

关闭窗口

扫描关注
广东省民政厅

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