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黄健慧政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夯实我省基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综合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发展养老服务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以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为抓手,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为目的,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业成为改善民生、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有力服务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康中国、乡村振兴、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战略和省委“1+1+9”工作部署,为我省建设幸福广东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方面
(一)强化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保障。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空间保障,推进基本养老设施空间“应保尽保”,将“乡镇(街道)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纳入规划指标体系。省自然资源厅指导各地在编制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充分研究本地区人口结构现状和老龄化趋势,结合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求,明确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规模、标准和布局,确保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模达标、布局合理,并在详细规划中对养老服务设施的位置、规模、边界、开发强度等内容作出具体安排。
(二)加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切实加强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保障,明确非营利性养老设施项目由省统筹保障,应保尽保。指导各地根据本地区养老服务需求,分阶段供应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确定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在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对利用商业、办公、工业、仓储存量房屋以及社区用房等举办养老机构的,可享受五年内继续按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的“过渡期”政策。在整体连片改造时,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规定,合理安排一定比例的土地用于养老等公益事业公共设施建设。经统计,2021年全省供应养老用地6宗,面积141亩,“三旧”改造后用于养老等公益事业建设的用地面积约491亩。
(三)加强养老服务设施保障。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和用地保障的通知》,从加强规划引领作用、保障新增建设需求、优化土地供应方式、支持利用存量资源、加强服务和监管等方面提出12条政策措施,有效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需求。近期,将研究出台《关于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的通知》,细化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推动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推进老旧城区、已建居住(小)区基本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四)开展养老服务设施应建尽建专项治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2021年广东省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将“不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配套建设养老设施、教育设施、社区服务用房等行为”纳入重点整治内容予以重点查处,确保房地产项目配套建设的养老设施应建尽建。将“小区应配备适宜老人、儿童等开展活动和人际交流的文体设施和场地”作为重要评价标准列入《广东省绿色住宅区评价标准》。将养老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列为绿色住宅区评价重点考核内容,通过行业自律推动养老设施的高质量高标准配建。
二、关于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加快发展方面
(一)夯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基础。目前全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超过2.3万个,城市、农村覆盖率分别达到100%、78%,设立家庭养老床位超过1.7万张,为超过2万户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大力推进居家社区养老“大配餐”服务工作,全省共建有助餐配餐服务点超过2100个,覆盖90%以上地市(包括所有珠三角地区),累计服务老年人超过5000万人次。
(二)大力推进乡镇(街道)层面综合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以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加快推进在乡镇(街道)层面设立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线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增加城乡社区嵌入式、综合性、多功能、普惠性优质养老服务供给,满足老年人就近就便的养老服务需求,广州市嵌入式社区养老经验做法,列入了省委深改委第二批基层改革创新经验可复制可推广清单。截至2021年底,全省乡镇(街道)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总体覆盖率达到68.5%。
(三)大力提升基层医疗护理服务能力。积极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成为社区医院,承担区域性基层健康管理(体检)、康复护理、安宁养护等职能,完善科室设置、床位设置,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护理服务能力。实施社区(乡镇)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积极探索总结在社区(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融医疗、养老一体的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深化医养签约合作,推动具备医疗条件的养老结构可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加强医养结合机构的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规范化管理,制订监管和考核办法,加大对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考核检查力度。推动家庭医生签约和家庭病床服务,截至2021年底,全省各地均建立了家庭医生激励机制,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机构10539家,共为643万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四)提升为老信息化水平。开展“关爱老人、享受美好生活”行动,创新在“粤省事”平台上线尊老爱老服务专区。截至2021年底,累计业务量达2409.4万,其中高龄老年人津(补)贴申领业务量59.7万人次。在全国率先创新开发“一证通行”服务系统,有效解决老年人“办事难”的问题,目前累计核验60岁以上老年人超过570万人,约1450万人次。帮助老年人解决“数字鸿沟”、“生活出行难”问题的创新举措被列入全国第一批运用智能技术服务老年人典型案例。鼓励发展社区嵌入式老年护理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专业、便捷的医疗护理服务。截至2021年底,我省共186家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从业护士达11709人,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19万人次,群众享受居家护理服务更加便利。
三、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方面
(一)健全培训教育体系。将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纳入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学校设置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中医养生保健、康复治疗等养老服务类相关专业,支持院校扩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规模。2021年全省职业院校新增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点142个。截至目前,省内37所本科高校、58所高职学校、58所中职学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36所技工院校,在校生超14万人。组织12所高职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类专业招生专班,为1097名在职员工提升学历和技能。支持8所院校联合12家企业和行业协会在养老服务业相关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帮助400多名养老服务业从业人员提升技能水平。
(二)加大人才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大规模开展“南粤家政”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2021年全省累计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9.4万人次,发放养老服务领域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超过1100万元。加快推进培训载体建设,认定首批50家省级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并明确培训范围及相关课程培训内容。推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书证融通”教学改革,全省64所职业院校开展了老年照护、失智老年人照护、家庭保健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工作,试点学生规模1.5万人。在民政部举办的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中,省民政厅获优秀组织单位,参加比赛的4名选手全部获得奖项,其中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优胜奖1名。
“十四五”时期,是我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更高水平幸福广东的重要发展机遇期,更是做好充分准备应对即将到来的中度老龄化社会的关键窗口期。我省将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同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加快推进我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做好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用地保障工作,优化整合现有社区服务资源,有效配置养老服务资源,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长远谋划,强化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管理,“十四五”期间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达100%。二是进一步加快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加大社区养老的依托作用,加强日间照料、长者饭堂、社区养老服务综合设施等平台和网络建设,发展日间照料、短期托养、社区支援、文体娱乐等服务,为老年人走出家门、融入社区、参与社会提供支持。整合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移动终端、公共服务等各类资源,丰富完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内容,支持开发和推广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智能终端产品和应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菜单式”便捷服务。三是进一步加强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南粤家政”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逐步完善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政策措施,不断充实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试行建立与高校合作培养高学历人才机制,着力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素质和技能水平,努力建立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尊老敬业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四是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且具广东特色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发展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民政厅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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