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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096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2-07-25 16:19:07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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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22〕317号

  A类

省民进: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粤东西北社工工作的提案》(第20220096号)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20年11月,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民政部的关心指导下,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妇联、省残联在全面总结提炼广东社工“双百计划”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以下简称“双百工程”),用两年时间在乡镇(街道)建设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在村(居)建设社会工作服务点(以下简称社工点),打造一支近3万人的专业化、职业化、本土化基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全省数百万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政策落实、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截至2021年底,“双百工程”已建成1629个乡镇(街道)社工站,社工人数达1.4万人,如期完成全省乡镇(街道)社工站100%覆盖的目标。当前,正在组织招聘1.48万人,预计到2022年底,将实现全省社工站(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

  一、关于制定相应配套政策,整合部门资源的建议

  一是健全政策体系。省委、省政府将“双百工程”作为“十四五”期间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重大项目,写入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列入2022年省“十件民生实事”,纳入乡村振兴系列重要文件和重点考核指标。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妇联、省残联出台“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社工站管理办法、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督导人员和社工考核办法、标杆示范站建设等系列文件,对“双百工程”整体实施、资金保障、运作管理、服务开展、考核评价等各方面进行明确和规范,逐步形成“1+1+N”(即1个实施通知+1个实施方案+N个配套文件)政策体系。各地按照省的统一部署要求,制定强有力的政策措施,确保工作落实落细、见绩见效。二是完善协调机制。省政府建立“双百工程”联席会议制度。省、市、县三级层层召开“双百工程”动员部署会、联席会议,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注重统筹协调推进工作。市、县(区)政府将“双百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抓、常议、常督。三是整合部门资源。“双百工程”推动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残联、妇联等部门在基层的兜底民生服务资源,从零散化、碎片化、分割化向统筹整合、资源共享、系统集约转化。乡镇(街道)多个民生服务窗口整合为社会工作服务站“一站式、一窗式”服务窗口,统筹经办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事务等,包括受理相关业务申请、开展政策宣传、进行服务对象信息核对及管理等工作。乡镇(街道)直接聘用的社工、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残疾人专职委员,合同期内按程序纳入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统一管理使用,在此基础上,依照岗位需求,全省统一组织公开招录。省级及各地财政部门对既有的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相关业务经费进行整合,用于补助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双百工程”。

  二、关于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适当区分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地区社工财政配套经费的建议

  2021年-2022年,省财政专项安排实施“双百工程”补助资金7.67亿元,其中2021年安排2.81亿元,2022年比2021年新增安排2.05亿元。鉴于“双百工程”工作主体责任为地方,属于地方事权,资金按因素法分配,主要按各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建设数量、服务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数量,并充分考虑地方财力等因素分配。重点支持粤东西北地区(粤东西北12个地市,惠州、肇庆市及江门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实施该项工作。同时,为规范和加强省级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联合省民政厅研究制定《省级财政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兜底民生服务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乡镇(街道)、村(居)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建设和管理,以及为困难群众、特殊群体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等。

  三、关于加大宣传力度,加快社工职业化步伐的建议

  一是壮大服务力量。“双百”社工将村(居)民培养成为社区骨干,发展成为社区志愿者,培育社区社会组织,链接社会慈善资源,盘活和打造社区公共活动空间,推动形成“自助+互助”相结合的社区支持网络和“社工+志愿者+慈善”三位一体的服务支撑,壮大了现有服务力量。2022年上半年,“双百”社工联动84万名志愿者、8662个社会组织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服务1390万人次。二是加强督导培训。省财政投入近4000万元用于实施“双百工程”实地督导和社工培训工作。省组建督导办公室,统筹督导人员、副站长、一线社工的专业课程开发,指导各地有序开展督导、培训工作。各地市民政局聘请近300名专职督导人员,每人负责5-8个社工站的督导工作,每月每站至少实地督导一次,每次不少于16个小时。省、市大力加强社工站管理人员及社工培训,省民政厅组织全省乡镇(街道)社工站站长、常务副站长、副站长近5000人开展专题培训,各地面向1.4万名社工分期分批开展岗前培训、专业培训、政策培训,充分发挥老“双百”社工的“传帮带”作用,实行“一带多”结对帮助和“多带多”团队学习模式,目前已经实现集中轮训全覆盖。三是强化宣传引导。我省将“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打造成为宣传社会工作的重要平台,着力营造全社会理解、关心、支持社会工作的良好氛围。2022年3月,以“五社联动聚合力 社工服务暖基层”为主题举办第十届“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全省发动1629个乡镇(街道)社工站、5658个村(居)社工点、1584个社工服务机构、3万名社会工作者深入社区、深入群众开展宣传活动。活动期间,以“线上+线下”形式开展活动近1500场,派发宣传单(小册子)6.7万份,吸引超过47万名群众参加;社工通过发动社会组织、引领社区志愿者、链接社会慈善资源等方式,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开展送温暖服务10.8万人次;中央、省、市级新闻媒体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开展新闻报道327条。

  四、关于加快信息化建设,实现社区治理服务体制创新发展的建议

  一是率先建成社会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全省社会工作者从业登记再登记、年度继续教育登记等审核、管理工作,有力提升社会工作人才从业资质。二是依托“金民工程”乡镇(街道)社工站管理模块推进信息化发展,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服务站的运作、管理、服务等工作。三是全力建设广东民政业务综合信息平台(一期)慈善及社工业务功能模块,重点做好社工站(点)管理、社工服务、家庭档案信息管理、督导信息管理、资源供需匹配管理和志愿者管理等功能开发。依托信息化平台提高社工服务效率,为服务对象提供实时、有效、高质量的服务。

  五、关于建立社工人才库,完善人才梯次培养机制的建议

  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建设为主要抓手,不断优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标准,强化社会工作人才从业资质要求。一是出台激励措施。广泛引导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积极报名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提升自身的专业服务能力和专业素养。截至目前,我省已有12.15万名持证社会工作者,人才数量位于全国前列。二是完善职级制度。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台《广东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实施办法》,明确高级社会工作师的资质条件、评审程序、工作要求等。近两年通过评审工作,产生高级社会工作师79人,数量位居全国前列。三是健全薪酬体系。按照民政部等12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精神,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明确建立社会工作职级体系,包括初、中、高级社工专业技术岗位。各地以县级为单位,结合社工学历、持证、年限等情况,制定出台“双百工程”社工薪酬待遇管理办法,逐步建立以本土化、专业化、职业化为导向,涵盖高级、中级、初级等全方位多层次的社工薪酬体系。目前,“双百”社工在粤东西北地区年薪不低于5万元、珠三角地区不低于8万元。

  2022年下半年,“双百工程”进入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将努力实现村(居)社工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社工人才数量将翻一番(达到近3万人)。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民政部的工作要求,紧扣选拔、培养、使用、激励四个环节,把乡镇(街道)社工人才打造成为搜寻者、贴心人、服务生、守护者,把社工站打造成为新时代兜底民生服务的“核”动力和“芯”平台,争取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一是进一步做好招聘工作。严格按要求完成2022年公开招聘“双百工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工工作,做好新招聘社工的岗前培训、政策培训、专业培训工作,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社会工作专业伦理教育,将社工培养成为讲政治、有情怀、熟政策、懂专业、善服务的行家里手。二是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印发《“双百工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业务工作指引(第一版)》《关于进一步加强督导和培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社工服务、督导培训的标准和要求作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加快完善“1+1+N”(即1个实施通知+1个实施方案+N个配套文件)政策体系。三是进一步聚焦平衡发展。继续完善“双百工程”项目资金分配方案,重点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做好社工站(点)建设和社工薪酬待遇保障。链接社会慈善资源,重点用于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开展标杆社工站建设、优秀社工激励、困难社工补助等方面。四是进一步推动示范引领。推进“双百工程”标杆社工站建设工作,按照“申报—建设—评估”的程序,用一年时间打造一批工作基础扎实、管理运作规范、服务成效显著、专业引领突出、品牌特色鲜明、群众口碑良好的标杆社工站,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全省乡镇(街道)社工站提升兜底民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五是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广东民政业务综合信息平台(一期)慈善及社工业务功能模块,进一步整合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留守老人、困境儿童等数据库,统一服务入口,明确服务全流程跟踪机制,全力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六是进一步壮大服务力量。与省总工会、省妇联、团省委等主体充分联动,组建具有本地特色、满足实际需求的志愿者队伍,鼓励当地留守妇女在社工的引导下组建或参与巾帼志愿服务组织,动员巾帼志愿者参与基层治理、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为我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贡献力量。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民政厅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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