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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239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1-06-28 15:26:57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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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21〕262号

  A类

陈高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我省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的提案》(第20210239号)收悉。经综合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和省妇联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民政厅及省有关单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通过摸排底数、建章立制、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我省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

  一、夯实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基础。省民政厅于2020年初联合13部门转发了《民政部等13部委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任务分工,落实部门职责,以农村留守妇女面临的困难和需求为导向,推动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关爱服务能力。同年10月,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留守妇女信息系统录入工作的通知》,统一部署摸底排查工作,要求各地市开展入户走访,明确责任人,及时准确收集、录入信息,全面掌握情况。省妇联大力夯实农村妇联组织基础,2018年全面完成了“会改联”、区域化建设改革,突破性解决了农村基层妇联组织的人员和经费保障问题。积极开展“网上妇女之家”建设,依托各级妇联260多个网站及新媒体平台、4万多个姐妹微信群,建立全省妇联系统新媒体网络矩阵平台,使妇联组织和妇联工作在妇女群众身边有形化、常态化,搭建了农村留守妇女互助交流平台,推动她们互帮互助、共同进步。

  二、加大对农村留守妇女健康服务力度。一是实施广东省城乡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2017-2019年,省财政投入专项资金2.7亿元,为146万名35-64岁农村妇女提供一次免费“两癌”筛查;2020-2022年省财政拟继续投入专项经费3.2亿元延续项目,为150万35-64岁城乡妇女提供一次免费“两癌”筛查。从2009年至今,我省“两癌”免费筛查项目从国家项目扩展到粤东西北90个县(市、区),筛查对象从农村妇女扩大到城乡妇女,补助标准从128元提高到236.1元。二是提供妇女保健服务。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为妇女提供青春期、婚期孕前、孕产期、产后及更年期保健系列服务,进一步提升妇女健康水平。三是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各地基层医疗机构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签约群众提供就诊绿色通道、慢病健康管理,年龄在65岁以上的妇女每年还可以获得一次免费体检和老年人健康管理。四是加大健康知识宣传。充分利用“名医大讲堂”“健康知识进万家”等活动,同时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各种资源,积极开展农村居民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农村妇女健康的宣传和卫生知识的普及。省妇联自2017年起与省卫生健康委先后实施两期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截至2020年已为196万名妇女提供“两癌”免费检查服务。持续开展贫困母亲“两癌”救助工作,争取全国妇联1688万元“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为1688名患病妇女每人发放1万元救助金。探索社会化救助新模式,争取社会捐助资金500万元,开展“她健康 粤幸福”农村妇女“两癌”救助保险公益活动,为50万名18-65周岁的农村妇女提供人均1万元保额的健康保险。开展“童·奔康”——广东省关爱贫困地区儿童助力决战脱贫攻坚公益行动,为全省4648名贫困儿童及其监护人购买总保障金为3.38亿元的“守护成长保险”。

  三、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就业创业服务。近年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积极推进基本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普惠性、均等化,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认真落实技能提升补贴政策,通过实施开展“南粤家政”“粤菜师傅”“农村电商”“乡村工匠”等工程培训合计逾50余万人次,组织发动农村留守妇女参加培训,充分发挥其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的作用,激发农村留守妇女就业热情,提高就业技能,助力我省乡村振兴。积极推进“大嫂工作坊”“村民车间”等就业模式,有效促进妇女就地就近就业。实施“南粤家政”工程,开发适合女性就业的社区家政服务岗位,围绕母婴、居家、养老、医护四个重点培训项目,指导有条件的市县立足当地劳动力特点和人力资源优势,在粤东西北地区培育了“客家大嫂”“德庆家嫂”“丹霞月嫂”等一批家政服务品牌,有力促进了农村留守妇女就业。省妇联大力开展农村留守妇女职业技能培训,持续实施“十百千万妇女培训计划”和“高素质女农民”培养计划,近年来每年开展农村留守妇女技能培训1200多场次,组织乡村振兴巾帼科技服务活动300多场次,家政技能培训1万多人次,培养女致富带头人1000多人,帮助包括农村留守妇女在内的10万多人次妇女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培养造就一批能够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农村女性实用人才带头人。大力实施广东省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项目,2011年至今共实施了四期,争取省财政贴息资金1.36亿元,为4.3万名包括农村留守妇女在内的妇女提供了26.64亿元创业就业资金支持,有效缓解了农村留守妇女的创业资金困难。

  四、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省妇联立足妇女之家、女性大讲堂、微课堂等载体,以小品、情景剧等形式,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喜闻乐见的宣讲活动,把思想引领的大道理讲进妇女群众的心坎里。开展“守护童年 牵手共成长”——2020暑期儿童关爱服务活动近1.5万场,受益包括农村留守妇女在内的家长儿童70多万人次。推进“家越美 粤幸福”项目,开展“粒粒珍惜 节俭最美”主题宣传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理性的生活理念。在粤东西北开展15个“爱心家庭+困境儿童”公益项目,超过3.5万名留守儿童、家长和乡村教师受惠。省民政厅结合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百家社会组织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面向农村留守妇女宣传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和支持,为其提供常态化、便捷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帮助农村留守妇女提升科学育儿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与子女的亲情沟通,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引导农村留守妇女在保护儿童、预防和打击侵害女童犯罪行为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五、加强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服务。省司法厅充分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作用,依托镇街司法所设立161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组织引导顾问律师把服务农村留守妇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职责,通过开展法治讲座、普法宣传等方式,帮助提升妇女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及时解答留守妇女的法律咨询,帮助化解矛盾纠纷,为农村留守妇女提供法律服务工作。自2016年以来,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已面向农村留守妇女的开展法制讲座近万场,解答相关法律问题超过2万人次,努力维护农村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省妇联以“建设法治广东·巾帼在行动”活动为抓手,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农村活动,通过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村留守妇女法律意识,引导农村留守妇女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2020年共开展普法活动6万多场次,覆盖群众1300多万人次。推进省妇女维权服务站在农村设立项目分站,让农村留守妇女就近获得专业、便捷的维权服务。省妇联通过完善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机制,帮助包括农村留守妇女在内的广大妇女化解婚姻家庭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目前全省共成立婚调组织1073个,实现县一级全覆盖,延伸到38.44%的乡镇(街道)。2020年,全省各级婚调组织依法调解婚姻家庭纠纷5025宗。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联合省有关部门出台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妇女相关政策措施,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行动。从我省农村留守妇女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出发,加强关爱和支持力度,加大职业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提升农村妇女家庭收入,切实提升生活品质,通过普法宣传、建章立制、强化基层法律援助基础建设等手段,维护广大农村留守妇女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农村留守妇女在乡镇治理和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农村留守妇女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民政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民政厅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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