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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936号提案的答复

2021-06-21 17:13:58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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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21〕274号

  A类

陈宣群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我省社会工作发展的提案》(第20210936号)收悉。经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民政部的有力指导下,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和广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规模、结构、质量不断优化提升,取得明显进步。

  一、关于“以实践为导向培育人才,提升社工服务效能”的建议

  我省于2008年起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人员(对于学历专业不作限制)均可通过考试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两个级别的职业资格。截止2020年底,我省11.3万人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考试,人才数量位居全国前列,有力促进了社会工作人才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

  2020年6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印发《广东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实施办法》,明确了我省高级社会工作师的适用范围、评价机制、评价组织、实施机制等,突出对实践能力的考核,将完成服务案例和服务项目作为经历和业绩贡献的主要条件。2021年3月,省民政厅联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开展我省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最终24人通过评审。通过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进一步优化我省社会工作人才结构,拓宽社工人才职业发展上升通道,形成了初、中、高三个层级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梯队,全面提升社会工作的职业认知度和影响力。

  我省还将社工人才继续教育纳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将社会工作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班纳入高级研修、急需紧缺人才培训和岗位培训等重点项目。社会工作者可登录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广东省社会工作信息系统参加网上继续教育,积累学时、学分,推动社工人才持续提升专业技能。

  二、关于“完善配套激励政策,保持社工人员稳定”的建议

  为逐步加大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规范力度,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制度,切实保障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水平,2019年9月,省民政厅、省委政法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粤民发〔2019〕83号),明确要分类推进岗位设置,包括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城乡社区岗位开发、社会组织岗位开发等;要建立社会工作职级体系,实行国家社会工作者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与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衔接,通过考试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要合理确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根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从业领域、工作岗位和职业水平等级,落实相应的薪酬保障政策。同时,我省还制定出台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政策,明确在我省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社会工作人才,可对应享受高级职称待遇,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给予聘用对应的岗位及薪酬等待遇。

  在出台激励政策的同时,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部门全面加大民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政策指导力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指导民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社会工作岗位人员,各级各类民政单位可以根据岗位需求设置招聘资格条件,采取多种灵活的考核方式补充具备优秀专业素质的社会工作者。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粤人发〔2008〕275号)规定,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为主体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70%以上,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依据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根据《广东省民政事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粤人发〔2010〕51号)规定,民政类事业单位可根据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由政府人社部门、民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综合确定民政事业单位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此外,为增强专业社会工作人才的职业认同感和自豪感,激励专业社会工作人才扎根基层,我省开展了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遴选、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评议和社会工作优秀案例评选等活动,对2名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8名广东省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和60个社会工作优秀案例进行奖励,鼓励和引导社会工作人才从事一线实务工作,提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水平。

  截止2020年底,我省开发社工岗位6万个,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发展空间不断扩大,薪酬待遇水平与职业地位得到明显提高。

  三、关于“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积极引导社工参与社会治理”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积极推动社会工作从政府向社工机构购买服务的单一模式,逐步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基层政府直聘社工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模式转变。我省每年投入政府购买服务资金11亿元,民办社工机构达到1584家。社会工作服务领域从社会福利与救助逐步扩大到残障康复、禁毒帮教、社区矫正、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服务地域从城市扩展到农村,服务对象从传统的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延伸扩展到流动人口、受灾群众、有特殊需要的妇女等群体。

  2017年以来,省民政厅探索以专业社工充实基层民政服务力量,创新实施广东社工“双百计划”,分两批在全省(主要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建设407个镇(街)社工站,每站4-8人。1700名社工立足镇街、深入村居,采取“做实做细一个村(居),逐步向周边社区辐射”的模式,将专业服务开展到村(居)群众家中,服务有需求对象近800万人次,协同解决社区事务1万多项,社区活动参与人数365万人次,培育社区社会组织691个,发展志愿者6.2万人,畅通了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2020年11月,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妇联、省残联在深入总结“双百计划”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启动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明确用2年时间打造一支近3万人的基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实现全省社会工作服务站(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全面推动社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省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慈善力量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在统筹疫情防控和民政事业协调发展中积极作用的通知》《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一版、第二版)》,引导社工依法、科学、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我省有5万多名社工参与疫情防控,先后开通1803条社工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心理咨询、心理疏导、情绪安抚、心理援助、危机干预等服务,服务独居孤寡老人、困境残障人士、低保低收入家庭、困境单亲家庭等弱势和其他困难群体1200万人次。

  四、关于“大力加强舆论宣传,提升社工专业形象”的建议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我省全力开展社会工作宣传工作,全面提升社工专业形象。一是抓节点集中宣传。为宣传推广我省社会工作的先进经验和社会治理创新成果,省民政厅从2012年起连续9年举办广东省“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将其打造成为我省社会工作的重要品牌。活动期间,全省各地积极搭建活动平台,广泛发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工、志愿者参与,形成政府搭台、社会参与的良性互动局面。通过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社会工作在协同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的良好成效,进一步弘扬社会工作专业精神,展示社会工作实践成果,提升社会工作的社会认同,营造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二是抓平台定向宣传。全省“双百”乡镇(街道)社工站、社工机构通过设置宣传栏、制作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等形式积极宣传社工的工作性质、服务成效等,并将微信公众号作为日常宣传重要平台,为办事群众提供资讯、政策等“直通车”服务。以广东社工“双百计划”公众号为例,总阅读量近400万人次,单条最高阅读量近5万人次。三是抓典型常态宣传。加大对全国和广东省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优秀社会工作者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社会工作者坚持党的领导、践行专业使命、参与专业服务的典型案例,展示新时期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进一步引领和鼓舞全省广大社会工作者在服务社会中更好发挥专业作用。

  我们认为,提案中的相关意见非常有建设性,对我省社会工作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研究,进一步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运行体制机制,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政策制度体系,建设一支数量足、素质高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逐步走出一条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满足群众服务需求、具有广东特色的社会工作发展路子。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教育培养。重点对乡镇(街道)、基层社会服务部门、社区社会组织直接从事社会服务的人员进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建立社工入职教育、社工继续教育各阶段相衔接的教育培训体系。推动将社会工作知识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加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组织工作,加大考前动员和培训辅导力度,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以及村(社区)专职干部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普及和运用社会工作知识服务群众。

  二是进一步推动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和专业人才使用。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用2年时间组建一支近3万人的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实现全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对养老福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将社会工作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对学校、医院等需要开展社会工作的单位,推动将社会工作岗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

  三是进一步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注重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成为党员。支持有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入人大、政协参政议政。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法定程序进入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建设,不断优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标准,完善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制度,实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资格与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衔接。力争到2025年底,我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15万人。

  四是进一步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宣传力度。运用多媒介加大社会工作宣传力度,系统宣传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方法和作用,深入宣传社会工作的典型案例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先进事迹,提升职业声望和社会地位,增强其工作热情和职业归属感。通过举办岭南社工宣传周、社工论坛等活动,总结交流经验做法,展示社会工作的丰富职业内涵、社会价值及社会工作人才的职业风采,形成人人认识社工、了解社工、支持社工的良好的氛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民政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民政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民政厅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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