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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634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2021-05-11 09:22:17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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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21〕144号

  A类

省卫生健康委:

  蒋宇扬委员提出的《关于推动脑卒中康复体系建设的提案》(第20210634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厅会办意见如下:

  一、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创新和租赁服务试点

  一是成功推荐深圳市作为首批国家康复辅助器具综合创新试点。2017年,经民政部等6部委评审遴选确定,深圳市成功申报作为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地区。深圳市以市政府名义制定出台《深圳市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方案》,加快推动建设深汕合作区康复辅具产业园,形成了深汕合作区康复辅具产业园项目建议书。2020年,民政部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深圳市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国家综合创新试点工作评估,经过现场调研走访,民政部专家组对深圳市智能产品和创新模式为主要特色的康复辅具产业发展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二是积极谋划第二批国家康复辅助器具试点工作。根据民政部等7部委印发《关于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第二批国家综合创新试点的通知》精神,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确定推荐东莞市申报国家康复辅助器具第二批综合试点,协调东莞市政府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汇报,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争取列为国家康复辅助器具第二批综合试点。三是稳妥推进国家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经民政部等有关部委评审,广州市于2019年获批为国家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地区并下达试点承诺清单,通过开展创新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模式,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品进家庭、进社区、进机构,提高人民群众通过租赁方式配置康复辅助器具比例。积极探索建立与长期照护保险、医保及其他商业保险共同发力的多元化消费支付渠道。

  二、深化假肢和矫形器生产装配企业“放管服”改革

  按照国务院取消审批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及时转发《民政部关于加强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予以实施,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三、强化康复辅助器具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动假肢矫形器装配机构人才专业化,加强康复辅助器具行业职业准入管理。2019年以来,省内21家假肢矫形器装配机构62名考生参加假肢装配工和矫形器装配工职业技能鉴定,其中假肢装配工17人(五级9人、四级7人、三级1人),矫形器装配工45人(五级24人、四级17人、三级4人)。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进一步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加快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发展,探索建立方便可及、契合需求的社区租赁网络,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和成功做法。

  专此函达。

  广东省民政厅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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