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版 简繁转换 English

搜索热词: 婚姻登记 低保 养老 收养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协提案办理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94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2021-05-11 09:21:26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765
浏览字号
打印页面

  粤民函〔2021〕165号

  A类

省农业农村厅:

  黄扬华等委员提出的《关于推动“乡贤回归”参与乡村治理,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第20210945号)收悉。经研究,我厅会办意见如下:

  我省民政部门积极拓宽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渠道,推动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助力乡村振兴。一是鼓励乡贤返乡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在2021年全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扩大选人用人范围,将优秀的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纳入村干部后备人才培养对象,鼓励他们积极参加选举。全省共有1769名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被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二是鼓励乡贤参与村级议事协商。我省先后印发《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和省级地方标准《城乡社区协商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基层民主协商机制,将乡贤等纳入村级议事协商主体范围。指导村“两委”在组织开展议事协商工作时,鼓励乡贤参与协商或提供专业意见,共同推动乡村振兴各项任务落实。三是完善社区服务。全省城乡社区实现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提供“一站式”政务服务代办服务和基本公共服务,为乡贤返乡工作生活提供便捷的社区服务环境。

  专此函达。

  广东省民政厅

  2021年4月29日


关闭窗口

扫描关注
广东省民政厅

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