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21〕165号
A类
省农业农村厅:
黄扬华等委员提出的《关于推动“乡贤回归”参与乡村治理,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第20210945号)收悉。经研究,我厅会办意见如下:
我省民政部门积极拓宽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渠道,推动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助力乡村振兴。一是鼓励乡贤返乡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在2021年全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扩大选人用人范围,将优秀的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纳入村干部后备人才培养对象,鼓励他们积极参加选举。全省共有1769名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被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二是鼓励乡贤参与村级议事协商。我省先后印发《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和省级地方标准《城乡社区协商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基层民主协商机制,将乡贤等纳入村级议事协商主体范围。指导村“两委”在组织开展议事协商工作时,鼓励乡贤参与协商或提供专业意见,共同推动乡村振兴各项任务落实。三是完善社区服务。全省城乡社区实现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提供“一站式”政务服务代办服务和基本公共服务,为乡贤返乡工作生活提供便捷的社区服务环境。
专此函达。
广东省民政厅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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