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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74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2021-05-11 09:10:16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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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21〕154号

  A类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许凌委员提出的《关于依托“新基建”发展,将老旧小区改造成智慧社区的提案》(第20210743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厅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省民政厅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积极配合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在改造过程中注重提升社区智慧化程度。一是健全动员居民参与机制。以省级地方标准《城乡社区协商工作规范》为指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居民群众、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多方参与的议事协商机制,依托居民议事厅、互联网等线上线下平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协商,引导居民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制定、配合施工、参与监督以及后续管理等,统筹考虑智慧社区建设项目,通过协商确定改造后的小区管理模式、居民公约、议事规则等,建立小区长效管理机制,营造“美丽家园共同缔造”的良好氛围。二是增强社区信息化应用能力。结合“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推动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向村(居)延伸。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和电子政务服务系统,实行公共服务“一口受理、一窗通办”通用业务模式。指导各地探索“智慧社区”建设,如广州市“社区随约服务网上驿站”、深圳市“社区家园网”、东莞市“民生大莞家”、佛山市禅城区“共享社区”APP、汕尾开发“善美村居”小程序等,通过信息化平台精准匹配社区服务供需,提升社区服务效能。

  下一步,指导各地把智慧社区建设作为社区协商的重要内容,统筹考虑社区居民、周边商户、物业服务企业的信息化服务需求。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落户社区公共服务站,提升社区便民、利民、安民功能。

  专此函达。

  广东省民政厅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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