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21〕123号
A类
省妇联:
民革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有效矫治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提案》(第20210085号)收悉。经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主要措施
(一)做好基本生活兜底,防止困境儿童因生活问题产生违法犯罪及不良行为。提高我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其中集中供养孤儿最低养育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820元;散居孤儿(含艾滋病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最低养育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11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与散居孤儿相一致水平,达到每人每月1110元。全省各地市均达到最低养育标准,并按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突破年龄限制,对年满18周岁仍在读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继续发放生活费。持续做好服刑在押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未成年子女保障政策落实工作,每季度从司法部门获取相关未成年人名单,按照户籍所在地分发地市民政部门核实,督促符合条件的儿童家庭申请基本生活保障。
(二)开展监护指导,督促家长履行监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责任,压实监护人和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联合教育、公安、妇联、残联、医保等多部门开展“合力监护 相伴成长”“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女童救助保护和关爱帮扶”等专项行动,为摸排出的困境儿童逐一明确监护人。对监护能力弱的家庭,指定一对一帮扶责任人,提高监护能力和儿童自护能力。
(三)督促控辍保学,帮助未成年人完成学业,通过教育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持续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已累计下拨中央福彩公益金4806万元,为符合条件的在校中等职业学生至研究生孤儿发放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2020年“合力监护 相伴成长”专项行动摸排出失学、辍学(含疑似)困境儿童4674名,协调省教育厅进一步核实情况并协助有关儿童落实义务教育。
(四)推动关爱保护网络建设,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目前,全省已设立未保机构130家,覆盖率达90%。各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积极探索多部门会商、专家评估、社工持续跟踪个案、社区和社会力量参与的关爱服务机制,提供转介救助、政策咨询、监护指导、心理疏导等服务。全省27240名村(居)儿童主任、1788名镇(街)儿童督导员,定期上门探访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家庭、监护、就学等基本情况。依托广东省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的专业社工力量开通全省“护童之声”困境儿童24小时服务热线,联动21个地市困境儿童服务热线,探索“一门受理、协同处置”帮扶模式,畅通困境儿童求助渠道。2020年全省热线共计接通8006个,其中来电1228个,去电6778个,解决个案284个。
(五)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自2018起,连续三年开展百家社会组织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累计动员740家社会组织深入经济欠发达的地区,为2.4万名留守和困境儿童提供心理援助、法制教育、成长陪伴和危机干预服务,促进留守和困境儿童心理、人格健康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做好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兜底和关爱服务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机制建设。一是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积极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的建立。成立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推动修订《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制定《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广东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强困境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的意见》,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二是继续做好兜底保障,持续提高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最低标准,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教育、医疗、康复等分类保障。三是进一步推动关爱保护网络建设,促进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保障保护政策落地。织密织牢织细县(市、区)、镇(街)、村(居)三级儿童服务工作网络,着力构建困境儿童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四位一体的困境儿童救助机制。依托全省各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全省“护童之声”困境儿童24小时热线、双百社工站、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及时受理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求助,提供政策咨询、心理辅导和转介救助服务。持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宣传活动、百家社会组织走进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不断拓展关爱服务主题,丰富关爱服务内容,营造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专此函达。
广东省民政厅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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