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21〕110号
A类
省卫生健康委:
彭雪梅委员的提案《关注学龄前儿童,建立早发现早干预多层面的信息平台》(第20210814号)收悉。经研究,我厅会办意见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不断提高孤残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2011年起,我省建立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自然增长机制。今年初,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提高我省2021年至2023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明确2021年我省孤儿基本生活养育集中供养最低标准1883元/人·月,较2016年提高了40%;分散供养最低标准1227元/人·月,较2016年提高了超过一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当地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执行,实现了翻倍增长。至2020年底,全省孤儿有1.6万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5万人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同时,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去年,我厅联合省妇联等6部门开展“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女童救助帮扶和关爱服务”专项行动,摸排出“两类女童”19620名,全部明确监护人,协调残联、医保、妇联、教育部门为945名困境儿童评残办证,为9094名困境儿童落实资助参保和医疗救助。2021年我省困难残疾儿童生活补贴提高到181元/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到243元/月。
(二)不断提升孤残儿童康复保障工作水平。自2004年起,我省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至2018年我厅印发《广东省“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细则》,困境儿童医疗分类保障制度基本形成。逐步将机构内集中养育的孤残儿童非手术类救治和体检、康复治疗纳入“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资助范围;将社会散居残疾孤儿纳入“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对象范围,参照福利机构内儿童的救治政策和做法,实施医疗康复。自2016年以来,累计下拨省级福彩公益金3800多万元,服务残疾儿童超1.1万名。全省现有四个脑瘫康复训练示范基地,分别在广州、深圳、佛山和茂名市。自基地设立以来,共筛查残疾孤儿11146人次,进行康复训练5434人次。
(三)不断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康复设施设备建设。自2007年以来,我省实施了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配套和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养护、医疗康复、特殊教育、技能培训等设施设备,2017年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实施广东省儿童福利机构治教康设施设备建设“苗圃计划”的通知》,分配福利彩票资金264万元,专门用于粤东西北经济欠发达地区儿童福利机构治教康设施设备建设。“十一五”期间,部级公益金共资助18个项目、总额4068万元,省级公益金配套5119万元(配套民政部资助的18个项目2538万元),项目单位本级公益金配套2861万元(配套民政部资助的18个项目1548万元);“十二五”期间,每年安排500万省级福彩公益金资助4个地市儿童福利机构养治教康项目建设;“十三五”期间,累计投入福彩公益金1亿多元,不断加大儿童福利机构“养、治、教、康”设施设备建设力度。
(四)不断引导慈善力量参与孤残儿童康复事业。我厅积极引导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扶助孤残儿童公益事业,连续三年实施百家社会组织走近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动员740家社会组织深入15个经济欠发达地市,从帮教助学、成长教育、医疗帮扶、心灵关怀、扶贫帮困、优化环境、公益倡导等方面,开展192场关爱帮扶活动,投入社会资金1034万元,惠及2.4万名留守和困境儿童。2020年省民政厅还投入160万元福彩资金,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加强牵手行动组织,增加入户关爱智力和精神残疾女童家庭的任务,组织爱心人士和专业人员开展家庭监护指导,提供关爱服务,帮助女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获得社会广泛好评。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厅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尤其是促进残疾困境儿童康复事业。一是继续做好残疾儿童生活保障。2022年、2023年将全省孤儿养育标准提高到集中供养最低标准1949元/人·月、2017元/人·月;分散供养最低标准1313元/人·月、1359元/人·月。二是继续完善孤儿医疗康复保障。进一步做好“明天计划”工作,扎实推进集中供养脑瘫孤儿筛查康复工作,继续加强残疾儿童医疗救助工作。三是继续加强孤残儿童康复设施设备建设,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推动孤残儿童区域化养育改革。四是加大力度引导慈善力量参与孤残儿童康复事业,切实促进残疾儿童康复事业健康发展。
专此函达。
广东省民政厅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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