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版 简繁转换 English

搜索热词: 婚姻登记 低保 养老 收养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协提案办理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399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2021-04-20 10:27:25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728
浏览字号
打印页面

  粤民函〔2021〕112号

  A类

省卫生健康委:

  陈奇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医务社会工作岗位设置的提案》(第20210399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厅会办意见如下:

  医务社会工作是把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方法运用到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中协助病人及其家属解决与疾病相关的社会、经济、家庭、职业、心理等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的职业活动。医务社工不但能促进病人早日痊愈,保持身心健康,而且还能协助解决疾病或因疾病而产生的各种社会问题,预防疾病的蔓延与复发,使病人振作精神,重新适应社会。

  一、关于加大政府购买的建议

  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引导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医务社会工作,医务社工队伍得到了快速发展。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广东省社会工作教育与实务协会等机构专门成立了医务社工专委会,共同探索医务社会工作的发展新思路新模式,多次开展医务社工培训。通过多方面的努力,医务社会工作逐步形成了政府、医疗机构、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多元合作的良好局面。

  二、关于加强人才培养的建议

  我厅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支持医务社会工作者参加广东省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遴选和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评议,支持医务社会工作者参加年度优秀社会工作案例评选。今年,鼓励医务社会工作者参加全省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持续增强医务社会工作的职业认同感和自豪感,激励医务社会工作者扎根基层,服务一线。

  专此函达。

  广东省民政厅

  2021年4月20日


关闭窗口

扫描关注
广东省民政厅

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