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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38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2021-04-22 17:12:16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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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21〕94号

  A类

省发展改革委:

  九三学社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关于以补齐民生短板为着力点,助力我省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的提案》(第20210387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增强养老服务供给。我省不断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目前,全省共有注册登记的养老机构1887家(其中农村敬老院1187家),养老床位46.83万张(其中农村养老床位22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34张。全省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超过2万个。同时,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城乡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要求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旧城区和已建成住宅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者养老服务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的,按照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和租赁等方式进行配置。

  二、完善老年人保障制度。“十三五”期间,我省进一步健全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惠及74万人次;建立普惠型高龄老人补(津)贴制度,惠及1393万人次,是全国高龄津(补)贴制度覆盖面最广,受益老年人数最多的省份之一;建立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制度,全自理、半自理(半失能)、全护理(失能)特困人员的月人均护理标准分别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30%、60%,惠及全省23万特困人员。出台《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和特困人员供养范围。“银龄安康行动”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全省参保人数超过1300万人,覆盖率超过90%。

  三、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我省加强政策引导扶持。省、市两级民政部门向社会发布养老服务投资扶持政策措施清单、投资指南等,为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提供政策支撑。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将政府投资建设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积极培育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市场,支持引入和培育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如目前广州市98%的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体、95.8%的长者饭堂、95%的家政养老服务由社会力量提供。同时,我省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所需资金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统筹安排。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在全国率先采取区域统筹打包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和专业管理服务,将现有机构床位改造成护理型床位,在满足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基础上,盘活机构闲置床位,向社会失能、失智、高龄老人开放。2017年民政部在云浮市召开了全国部分省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社会化改革座谈会,总结推广我省改革经验。2020年我省四项公建民营改革经验被民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评选为全国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优秀案例,是改革优秀案例最多的省份之一。

  四、切实解决老人“数字鸿沟”难题。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应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改造。指导数字广东公司在“粤省事”平台建设“尊老爱老服务专区”,为老年人提供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费申请和资格认定等服务,同时开通亲友代办功能,为老年人申领各项津补贴提供亲情便利服务;通过主动筛选老年用户、简化操作步骤和文案、设置大字版界面显示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老年人使用难度,使老年人线上办事极简、高效。联合数字广东公司在全国率先推出刷身份证核验“健康码”的新型服务功能,老年人无需上网、无需使用智能手机,只需出示身份证即可在2秒钟内完成核验“健康码”服务,实现人、证、码“三合一”查验,极大提高了人流密集场所的人员通行效率。目前,健康防疫核验系统已普遍在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部署应用,特别是为春运和有效防控疫情做好服务支撑。据统计,春运期间(1月28日至3月8日),超过315万人次通过该系统进行防疫核验,60岁以上老年人使用超过47万人次。

  下一步,我厅将以编制落实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专项)规划为契机,以补齐民生短板为着力点,大力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持续增强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活力。三是充分发挥省养老服务部门间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建立破解老年人“数字鸿沟”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让老年人在信息化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专此函达。

  广东省民政厅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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