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版 简繁转换 English

搜索热词: 婚姻登记 低保 养老 收养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协提案办理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73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2021-04-22 17:09:19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741
浏览字号
打印页面

  粤民函〔2021〕101号

  A类

省卫生健康委:

  潘锐波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居家养老“互联网+医疗”服务的提案》(第20210735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相关工作情况

  (一)聚焦居家养老,打造“一刻钟”服务圈。我省继续夯实居家养老基础地位,织密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和居家养老信息化平台“两张网”建设,在街道层面建设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在社区层面建设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设施)。

  (二)聚焦智慧养老,提升信息便民服务水平。推进建设省、市、区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对接老年人服务需求和各类主体服务供给,提供多样化居家养老服务。推动各地陆续将高龄老人津贴申请纳入微信“粤省事”指尖办,长者可以足不出户即可“零跑动”申领高龄津贴。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线上服务便利老年人使用,线下渠道优化手续流程,有效解决“数字鸿沟”问题,增强老年人的“科技获得感”。

  (三)聚焦医养结合,推动改革试点全面发展。我省先后成功申报了广州、深圳、珠海、惠州和云浮五市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广州市作为首批试点地区,改革试点绩效考核被民政部、财政部评为优秀,5个医养结合典型经验上榜国家卫生健康委与世卫组织共同开展的“医养结合在中国的最佳实践”合作项目,“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入选国家发展改革委10个典型案例,3项创新经验被省委深改委复制推广。

  二、下一步计划

  (一)以“互联网+医疗”模式增强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通过在全省各地各类型养老服务机构中大力推行远程医疗、互联网在线问诊等服务,鼓励养老机构与互联网医疗运营商的充分融合,进一步强化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实效性,为广大社区、居家和机构服务老人提供便捷、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

  (二)提升老年人对于“互联网+医疗”服务的接受程度。加大对广大老年人群体的宣传力度,鼓励互联网医疗产品开发商将安全、可靠、具有人文关怀特点的产品引进各类养老服务机构,通过互联网手段将线下优质资源整合进平台,让老年人得以就近享受科技带来的便利。

  (三)持续加大医养康养服务供给。坚持“养为基础、医是保障”的工作思路,加强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服务的协调合作,探索从居家到社区、机构,从养老服务机构到医疗机构,衔接顺畅、融合统一的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整体提升解决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问题的能力。

  专此函达。

  广东省民政厅

  2021年4月16日


关闭窗口

扫描关注
广东省民政厅

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