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20〕1052号
A类
陈高燕、蔡秀芬、赵先明委员:
你们分别提出的“关于优化养老资源配置,加快推进我省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第20200031号)、“关于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的提案”(第2020016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建设的提案”(第20200473号)收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省政协主席会议督办重点提案和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督办专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0〕67号),由以上三件提案合并而成的“关于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系列提案”纳入2020年省政协主席会议督办重点提案,由李心副主席重点督办。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广东银保监局、团省委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截至2019年底,我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477万,占全省户籍总人口的15.3%。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坚持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推动居家社区和农村养老服务加快发展。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制度的问题。近年来我省不断完善养老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标准,健全老年人补贴和照护保障制度。一是大力组织城乡居民参保。2009年以来,全省各地以人人享有养老保障为目标,大力组织城乡居民参保,截至2019年底,全省参保人数达2642万人,其中领取养老待遇871万人,比2009年分别增加2275万人、787万人,分别增长619.9%、936.9%。二是逐步提高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从2013年起,我省落实省政府底线民生保障和十件民生实事工作部署,每年调整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2019年达到每人每月170元,比2012年增加115元,增长209.1%,我省标准比国家标准高82元。我省有条件的地区还可根据本地实际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目前,高于全省最低标准的有深圳453元,珠海430元,东莞400元,佛山300元,广州221元,江门的蓬江、江海、鹤山、新会195元,惠州185元,肇庆高新区175元。2014-2019年,全省财政投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保障资金876.66亿元,其中,省财政投入487.99亿元,全力支持全省稳步提高保障水平,近年来我省保障水平持续保持在全国前列。三是完善老年人补贴和照护保障制度。我省建立了普惠型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及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制度。出台《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和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广州市自2017年被列入全国首批15个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以来,积极开展试点工作,截止2019年底,广州市长护险已覆盖803万名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累计共有13252人享受长护险待遇。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的问题。近年来,我省各级财政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政策措施,不断推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一是完善财政投入政策。积极完善财政投入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财政将养老服务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将福利彩票公益金50%以上的资金集中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19年出台的《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要求,从2021年起各级政府要将本级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按不低于55%的资金比例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一般性公共预算安排的资金整合统筹使用。拓宽保障资金渠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不断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二是持续加大养老服务资金投入。2016-2018年,全省投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08.48亿元,其中省财政补助资金13.04亿元(含中央1.74亿元)。2019年,省财政继续安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4.98亿元(含中央0.87亿元),重点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养老服务培训、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工作。三是支持居家社区和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15-2017年,省财政投入1.99亿元,推进城市居家养老、农村“幸福计划”和日间照料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从2016年起,我省积极向国家争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成功申报广州市为全国第一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地区,获得中央补助资金3,361万元,广州市为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投入专项资金3.88亿元。2019、2020年深圳市和惠州、珠海、云浮四市分别获得全国第四、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共获得中央补助资金5,369万元。
三、关于构建信息化平台的问题。我省通过创新信息化服务手段等方式,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在省级层面,一是积极推动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目前,我省正在建设基于全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的老龄健康信息管理系统,为老年人提供智慧健康管理应用。二是推进省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推广使用。2017年,省民政厅与中国电信广东公司合作建设了广东省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平台对接老年人服务需求和各类主体服务供给,提供紧急呼援、12349热线咨询、定位服务、预约挂号等基础服务和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康复护理等延伸服务。目前平台正在全省推广实施,已录入近40万条老年人基础信息,提供近20种线上线下居家养老服务。三是开展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从2017年起,我省深入贯彻落实《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目前已在全省范围开展了3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和1批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申报工作,6家企业入围国家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名单,11个街道入围国家智慧健康养老示范街道(乡镇)名单,8 家企业入围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目录,惠州和广州市越秀区入围国家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从各地推动上,不少地方在“互联网+养老”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呈现出一些特色亮点。如广州市积极探索具有广州特色的大城市大养老智慧养老服务模式,依托广州市为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全面推行老年人申请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安通服务、长者大配餐、老年人照顾需求评估、护理站等服务及其服务资助线上申请;深圳市面向全市老年人发放“智慧养老颐年卡”。颐年卡集身份识别、敬老优待、政策性津贴发放、银行储蓄卡等众多功能于一体,可以实现养老服务的全领域覆盖,同时运用5G、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更加准确的了解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湛江市成立了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致力于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让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生活照料、医疗康复、信息咨询等居家养老服务;云浮市建设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致力于建立居家老人、社区中心、专业机构互联互动,日间照料、家庭照护床位、助餐配餐、医疗保健等服务融合供给的居家养老服务生态圈,努力实现线上线下无缝对接。
四、关于推动医养结合发展的问题。近年来,我省积极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提升社区医养结合能力。一是简化优化审批服务。2018年2月起,已将“省管权限内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实施。减少审批环节,养老机构在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不需另行设立新的法人,不需另行法人登记。做好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优化工作,发挥部门合力,降低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的制度性成本。二是促进资源流动和共享。全面落实医师、护士执业区域注册和省域范围多机构执业政策,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科学配置和合理流动。我省自2018年5月1日起在全省试点护士区域化注册工作,自实施以来已有6526人次备案了多点执业。三是持续推进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65岁以上的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四是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老年人工作。依靠社区、乡镇、村卫生服务网络,城乡统筹,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引导服务团队与老年人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有效解决老年人医养“最后一公里”问题。五是推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指导广州、云浮等地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依托养老服务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个人护理等服务,推动机构专业护理服务向社区居家延伸。六是规范家庭病床服务。出台《广东省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工作指引》,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为适合在家庭条件下进行护理的老年患者、慢性病患者、卧床患者等人群设立家庭病床, 畅通医院“病床”与家庭“病床”的转换,由专门的医务人员定期上门提供诊疗服务。七是积极推动“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的开展。我省出台了《广东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省已有10个地级以上市141家机构开展试点。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可派出在本机构注册(含多机构执业备案)的护士,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主,为社区居家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提供优质、便利的护理服务。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医养结合机构共272家,1522家养老机构可提供医疗服务,全省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的机构9938家,为513万老年人提供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99%的一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
五、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问题。近年来,我省紧紧围绕养老服务业发展需求,加快养老服务专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积极实施“南粤家政”工程,着力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一是支持各类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据统计,到2019年底,全省共有17所本科高校、25所高职院校、35所中职学校和9所技工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在校生超过9万人。二是实施养老护理员培训“双千计划”。从2012年起,持续实施养老护理员培训“双千计划”,即每年为欠发达地区免费培训2000名养老护理员。截至2019年底,全省共举办养老管理与护理人员培训187期,培训人数16421人。今年的“双千计划”培训因疫情原因调整为线上培训,目前已完成3期共16960人培训。三是加强粤港澳养老服务人才交流。自2012年起,积极开展粤港两地养老从业人员合作培训,每年举办一期全省养老服务高级管理人员赴港实地培训班。截至2019年底,共举办了8期,培训人数357人。同时,积极鼓励香港社会资源在我省举办养老机构,引入先进的管理、服务理念,促进粤港两地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交流。四是推动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今年6月,省民政厅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制定发布了居家养老照护、老年人日常康复应用、老年人失智照护、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等4个养老服务类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另外,结合今年疫情防控工作,省民政厅组织智库专家研发编制了《居家社区及养老机构消毒防疫》课程标准,已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
六、关于创新养老服务模式的问题。一是推进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提质增效。在全国率先采取区域统筹打包改革模式,推进农村养老机构公建民营供给侧改革,引入社会资本和专业管理服务,将现有机构床位改造成护理型床位,在满足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基础上,向社会失能、失智、高龄老人开放。民政部在云浮市召开了全国部分省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社会化改革座谈会,总结推广我省改革经验。二是拓展旅居养老新业态。在做好保障性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我省积极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我省与黑龙江、辽宁、吉林四省民政厅签订了旅居养老合作框架协议,成立了旅居养老智库专家委员会。通过“旅居养老+”模式,大力推动四省养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产业互促共进,努力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三是推动社工+志愿者参与养老服务。实施广东社工“双百计划”。在粤东西北地区19个地市设立了407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并成立407个乡镇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1737名社工发挥驻扎村(居)、熟悉社区、群众信任的优势,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和方法,以入户走访等方式全面排查各类有需要群体的生活情况,以“社工+志愿者”的方式,为包括老年人群在内的各类人群提供情绪疏导、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慰藉等各类社会服务。同时,培育志愿服务团队和项目。实施“益苗计划”—广东志愿服务组织成长扶持行动暨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每年整合超过500万专项资金,将扶老助老作为重点资助领域,每年资助约20个扶老助老志愿服务项目,为扶老助老志愿服务组织提供资金扶持、能力建设、资源链接、宣传推广、项目督导等支持。依托“i志愿”系统,规范扶老助老志愿服务管理和活动组织工作,联系、凝聚超过4100 个志愿服务组织,常态化开展扶老助老志愿服务项目超5700个。在服务老年人的同时,积极鼓励老年人发挥自身特长参与志愿服务,发挥老年人的智力优势及经验优势,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
七、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问题。一是加强政策引导扶持。出台《广东省养老服务投资扶持政策措施清单》,为居家社区等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指导督促各地切实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相关税费优惠政策。二是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将政府投资建设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如目前广州市73%的养老床位、85.5%的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体、95%的长者饭堂、84.5%的家政养老服务由社会力量提供。深圳市共有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11家,全部由社会力量运营。积极培育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市场,支持引入和培育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同时,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所需资金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统筹安排。三是积极培育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形成更多符合本地实际、切合老年人需求、具有创新性的养老服务项目。目前全省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机构超过140家,共计惠及老年人70余万人次。广州市每年投入约1000万元开展为老服务公益创投,共资助培育263个创新性为老服务项目。四是支持金融保险机构参与养老服务领域。引入商业保险经办,实施“银龄安康”行动,推行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2019年我省承保人数超过1200万人,60岁以上老人覆盖率超过90%;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长期护理保险,广州市自2017年8月启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以来,四家保险公司共建立长护险服务队伍近200人,累计完成评估申请人员鉴定1.5万人次,对定点机构开展监督稽核4万余次,较好地发挥了保障服务功能。
八、关于加强农村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的问题。从2017年起,全省持续深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对全省各类养老机构进行重大风险排查整治。97%的农村敬老院进行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全省共评定230家星级养老机构,其中农村敬老院33家;三星级以上149家,其中农村敬老院16家。大力推行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目前全省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投保总数1451家,其中农村养老机构909家。
下一步,我省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精神,以重点提案办理为契机,重点从如下几方面加快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研究制订养老服务“十四五”规划。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针对新时期养老服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从顶层设计上理清发展思路、做好发展规划,科学引领我省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二是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保障制度。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政策制度,聚焦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因地制宜提高补贴标准、补贴精准度和有效性。统筹城乡,推动建立以空巢、留守、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为重点的居家社区探访制度等。三是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加大居家社区养老、专业照护、医养康养、养老普惠等服务供给;加强用地规划保障设施供给、机构主体培育、人才队伍建设等,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强科技支撑推进“互联网+养老”;深化公办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改革。四是健全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在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建立健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推动形成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标准规范和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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