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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265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0-08-21 08:24:35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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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20〕833号

  A类

吴占求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提案》(第20200265号)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民政部的有力指导下,我省各级民政部门积极探索、不断创新,社会工作在前十年“量”的积累基础上,近三年开始呈现“质”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从发展数量上看,目前,我省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人数9.6万人,开发社工岗位4.8万个,全省年投入财政资金19.24亿元,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1486家,这些指标位居全国前列。从发展模式上看,已从政府向社工机构购买服务的单一模式,逐步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基层政府直聘社工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模式转变。如省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广州老人院、深圳儿童医院均专设立社工部门和专业社会工作技术岗位。实施广东社工“双百计划”,由乡镇(街道)直接聘请社工为村(居)群众服务。从服务领域上看,从早期的民政领域逐步扩大到脱贫攻坚、禁毒帮教、社区矫正、就业援助、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多个领域,服务地域也从城市更多转向农村,助力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助力弱势群体和群众关切,推动了各领域各区域社会工作的平衡协调发展。从服务对象上看,从原来泛指老年人、青少年、妇女、社区居民等对象逐步聚焦到真正有需要帮助的留守老人、困境儿童、残障人士及其他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从服务内容和成效上看,从以往偏重简单的表面化、娱乐化活动逐步转变为以解决问题、回应需求为导向的专业服务,力求社工服务的精细化、精准化,使得社会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从资金安排上看,省财政每年安排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19.88亿元,用于包括支持技工教育发展、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支出,并积极指导推动各地、各部门开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充分利用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能力方面的优势,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非常清醒地认识到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发展中的问题和隐患,正如您在提案中指出的“社工薪酬低、工作量大;各地区人才激励机制不一;行业规范不够、保障不足”等。为此,近年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以人才评价为抓手,推动社工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一是认真组织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根据原人事部、民政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71号),我省于2008年起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可报考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两个级别的职业资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部门大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实施,极大地壮大我省社会工作者队伍。二是推动出台我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评价实施办法。现阶段,我省已基本形成了一定规模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稳定的人才梯队,相当一部分社工人才具备了向更高层次发展的能力和需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结合广东实际,出台了《广东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实施办法》,其中规定,“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享受高级职称待遇。”三是深入推进粤港澳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可。为推进相关领域粤港澳大湾区职业资格认可,促进港澳人才在大湾区内地便利执业,2019年11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38号),对港澳社会工作者在内地的职业资格认可专门做出部署。《实施方案》提出,大力支持港澳社会工作者在粤从事专业服务,允许取得港澳社会工作资格社工经申请备案后,在粤合规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将研究制定在粤的香港资深社工考核认定内地高级社会工作师的办法。四是加大社工人才继续教育力度。将社工人才继续教育纳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积极将社会工作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班纳入高级研修、急需紧缺人才培训和岗位培训等重点项目。

  二、深化人才使用方式改革,扎实推进广东社工“双百计划”项目实施。按照《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打造创新人才高地的行动方案》,我省深化社会工作人才使用方式改革,2017年以来启动实施广东社工“双百计划”项目,采取“直接聘用社会工作人才+购买督导支持”的方式,分两批在全省19个地市建设407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直聘1737名社工。社工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村(居)委协同配合,立足镇街,深入村居,与群众同住、同吃、同劳动,与群众建立信任关系。以社区为本、以家庭为单位、统筹为各类弱势群体提供服务,精准识别需要政府兜底保障的服务对象,协助落实国家福利政策,提供心理疏导、关系调适、能力提升等专业服务,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同时,动员群众参与公共事务,大力培育基层社会组织,整合社区资源,激发社区活力,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落在社区,成效明显,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开展各类专题培训,持续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实务水平。我省着重开展社会工作各类专题培训,促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转变培训方式,推动信息技术与社会工作培训的有机融合,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研修。改进培训内容,紧密结合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服务实践,组织高质量培训,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静心钻研实务,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对社工实务的督导,帮助督导对象强化专业服务理念、提升专业服务能力、解决专业服务难题,在实践中不断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专业水平。省级开展3批广东社工“双百计划”民政干部培训班、广东省社工民政政策镇街管理干部培训班、村居干部和社会工作融合发展培训班、社工实务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禁毒社会工作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和多期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班,多次邀请港澳资深社会工作专家来粤交流授课,通过培训有效推动粤港社工合作交流与学习,提升能力水平。广东社工“双百计划”建立“省项目办-地市督导中心-社工站”三级人才建设网络,通过开发实务课程、专业知识培训、陪伴式督导、站点互访等方式,全方位提升社工专业理论知识和实务能力水平,开发培训课程5类10项,实施专业知识培训136场7596人次。2019年全省社会工作人才培训累计超过10万人次。

  四、实施领军人才遴选、评议和优秀案例评选,大力激励人才充分发挥作用。为增强专业社会工作人才的职业认同感和自豪感,激励专业社会工作人才扎根乡村,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社区提供服务。在省人才办的指导下,我省开展了2019年度(首次)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遴选、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评议和全省社会工作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为13名全国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和广东省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发放奖励金各10万元,对30个一线社工实务人才(团队)每个奖励6000元-16000元,大力激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充分发挥作用,提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水平。

  五、出台一系列政策,保驾护航人才建设、岗位开发、专业服务健康发展。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打造创新人才高地行动方案》和民政部等12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我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省社会工作专业水平,出台《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工作优秀案例评选的办法》(粤民规字〔2019〕4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遴选的办法》(粤民规字〔2019〕5号)、广东省民政厅等13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粤民发〔2019〕83号)。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有效保证我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岗位开发设置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健康发展。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我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深入总结、推广、运用“双百计划”实践经验,使之上升为制度性工作安排。继续推动社会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全面覆盖”的原则,全面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计划联合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实施“广东底线民生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以下简称“社工双百工程”),用两年时间实现全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100%覆盖和全省村(居)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进一步增强基层服务力量,提升基层服务水平,实现底线民生服务的精准化、精细化,打造具有广东特色的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服务体系,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二是继续实施领军人才遴选、评议和优秀案例评选,创新完善社工人才引进、使用、评价等各项政策措施,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推动搭建粤港澳资格互认平台,从制度上持续推动港澳专业人才在大湾区内地便利化执业。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民政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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