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20〕671号
A类
莫伟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家居养老的社区照顾及支持服务的提案》收悉。经综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养老服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养老服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克强总理在去年两会期间专门强调发展社区养老服务。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积极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顺应全省97%以上老年人居家和社区养老的意愿和现实需求,我省将加快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作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依托社区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的多样化养老服务,不断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一、在加强养老从业人员培养培训方面
人才队伍建设是养老服务的基础性工作,人才队伍的素质是决定养老服务质量的重要因素。我省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鼓励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目前全省有9所技工院校开设护理、保健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在校学生约1100人。我省技工院校将校企合作作为基本办学制度,通过与养老服务业协会、知名企业合作开办企业订单班、冠名班,共建健康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基地等,培养适应需求的高质量养老服务人才超过4000人。二是大力实施“南粤家政”工程。将居家、养老和医护等纳入“南粤家政”工程的重点培训项目,努力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引导他们参与居家养老的社区照顾及支持服务。不定期举办全省家庭服务业师资能力提升培训班,通过聘请全国优秀养老护理师资现场传授心理疏导、就医陪护、托管、家政等不同领域的养老服务知识,通过培训养老服务师资,带动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整体服务水平。2019年,全省开展“南粤家政”培训约24.5万人次,其中,养老护理1.97万人次、医护人员1.86万人次。
二、在积极构建社区支持网络方面
我省通过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专业社工、社会力量等的积极作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社区支持。
一是支持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居家社区。持续推进村镇一体化服务,整合健康促进、疾病防治、医养结合等资源,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提升社区(乡镇)医养结合能力,为居民提供全周期全方位健康服务。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进一步加强慢性病服务管理等政策。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突破口,强化基层医防融合。推动将老年健康服务延伸到社区、家庭。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医疗卫生服务进社区、进家庭,全省提供居家社区上门医疗卫生服务机构9315家、建立了22000多张家庭病床,为475万老年人提供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广州市将培育养老护理服务供需市场列入政府民生实事,大力扶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社区护理站,相关做法在全国推广。东莞市成立“老年护理专科联盟”,依托19家综合性医院建设三级护理服务网络平台,将护理服务延伸至社区。深圳、汕头、东莞、中山4个市实施第二批国家安宁疗护试点,探索推进安宁疗护服务进社区。积极探索老年人心理关爱,2019年我省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街筑南社区等34个城市社区和农村行政村被列为国家首批实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试点,目前已为4200多位常住65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和随访干预。
二是强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完善以家庭为基础、政府引导、社会力量为主体、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多样化服务需求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注重发挥家庭在养老服务中的基础作用,强化家庭赡养功能。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分区分级规划建设要求,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截止2019年底全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超过1.1万个。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建设或者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以设施为载体,采取全托、日托、上门等方式,为社区或居家生活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统筹社区范围内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和服务型企业,提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和质量。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融合发展,支持嵌入社区式养老机构建设。鼓励专业养老机构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培训和指导老年人家庭成员、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等。探索设立“家庭照护床位”,指导广州等地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个人护理等服务,推动机构专业护理服务向社区居家延伸。
三是发挥社工专业服务的作用。我省高度重视社会工作实务学习和培训,将老年人社会工作相关专业课程纳入有关培训,紧密结合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服务实践,组织多层次、多模式、多科目培训,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钻研实务,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对社工实务的督导,帮助督导对象强化专业服务理念、提升专业服务能力、解决专业服务难题,在实践中不断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专业水平。实施广东社工“双百计划”项目。自2017年起,在全省19个地市建设了407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每个社工站配备3-8名社工,由镇(街)直接聘用、省统一督导。“双百计划”社工立足镇街,深入村居,打通包括老年人在内的为民服务“最后一米”。开展老年人服务已列入广东社工“双百计划”社工站日常工作计划中,充分发挥社工站深耕村居、了解社情、服务精准、群众信任的优势,针对养老需求较高的村(居),从社区、家庭、个人等多层面开展专业化服务,增强了村(居)民对老年人的社会支持,同时也通过家庭关系调适、亲子关系辅导等方式增强老年人居家幸福感。
三、在发展智慧健康养老方面
我省通过创新信息化服务手段,使老年人真正能够在家门口享受到更加便捷、更加多样化和个性化的居家养老服务。推进广东省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资源,对接老年人服务需求和各类主体服务供给,为老年人提供紧急呼援、12349热线咨询、定位服务、预约挂号等基础服务和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康复护理等延伸服务。目前,广东省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已录入近40万条老年人基础信息,提供近20种线上线下居家养老服务。珠三角各市和湛江、茂名、云浮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均已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通过平台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全程监管。如广州市上线运营全市统一的居家养老和为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在市内163个街镇普及应用居家养老上门服务APP,1036个长者饭堂实现刷社保卡就餐,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易及的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终端覆盖全市11个区、170个街镇以及604个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实现了全程监管、综合监管;东莞市以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为核心归集全市老人数据以及居家养老服务数据,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全面的服务跟踪、评估和监督管理,提升养老服务行业质量;云浮市建设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建立了居家老人、社区中心、专业机构互联互动,日间照料、家庭照护床位、助餐配餐、医疗保健等服务融合供给的居家养老服务生态圈,努力实现线上线下无缝对接。
四、在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方面
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2019年12月成立了广东省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快了我省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步伐。截至目前,我省已发布《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定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等7项省级地方性标准。我省社会团体共发布《智慧城市智慧养老规划导则》《社区居家养老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居家养老护理培训规范》等养老行业团体标准4项。我省制定了《广东省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指引》,明确了居家养老服务内涵、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要求(包括公开服务范围、内容、收费标准、工作流程以及规范管理制度等)、日间托老服务的基本条件以及服务监管等内容,促进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出台了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DB44/T1518-2015),规定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服务机构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监督与投诉、服务质量改进等,全流程规范和监管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快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不断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一是扩大社会参与。积极引导各类资本、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支持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连锁化、品牌化运营。二是推动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指导各地在街道、乡镇层面加快建设提供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鼓励现有设施增加或强化养老服务功能。三是进一步提升养老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加强专业教育,改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结构。加强职业培训,深化社工专业服务。四是继续加强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流程,推动开展服务督导和评估工作,促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民政厅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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