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版 简繁转换 English

搜索热词: 婚姻登记 低保 养老 收养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协提案办理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389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0-06-29 08:47:52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733
浏览字号
打印页面

  粤民函〔2020〕632号

  B类

陈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的提案》(第20200389号)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省残联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贫困残疾人是全社会最困难、最脆弱和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的人群。贫困残疾人如期脱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最难啃的“硬骨头”之一,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

  近年来,我省各级民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作为“兜底保障一批”的重要方面全力推进,有力保障了各类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改善了照护服务条件。

  一、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完善兜底保障制度体系,保障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是助推贫困残疾人脱贫的底线工程,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一是将符合条件的贫困重度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以及3、4级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截至2019年底,全省月人均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810元、680元,均比上年提高了80元。二是建立健全特困人员救助照料护理制度。为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等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省级照料护理标准,全自理、半自理(半失能)、全护理(失能)特困人员月人均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30%、60%确定。目前,全省共有特困人员22.7万人,月人均全自理、半自理(半失能)、全护理(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别达到73元、726元、1280元。其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20.8万人,已签订委托照料护理协议的有19万人,签订率达到91.2%。三是建立健全困难残疾人主动发现机制,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将发现排查困难群众列为日常重点工作,帮助有困难的残疾人提出社会救助申请。创新社会救助申请异地受理模式,依托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可以直接向全省范围内任一乡镇(街道)提交救助申请材料。四是逐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我省于2012年在全国率先同时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两项制度,成为当前贫困残疾人摆脱贫困的重要政策支撑。2019年1月起,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扩面,将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重度护理补贴保障对象范围。2020年,我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分别达到生活补贴每人175元/月、护理补贴每人235元/月,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精准补贴、动态管理。截至2020年3月,全省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达到134.8万人次(其中享受困难生活补贴39万人,享受重度护理补贴95.8万人)。

  (二)构建多元化服务体系,解决贫困残疾人照护服务问题。加强贫困残疾人照护服务,是提升贫困残疾人康复水平和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也是助力贫困残疾人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的重要内容。2019年,我省把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大局,省民政厅联合省残联等5个部门转发了《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19〕1694号),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民政和残联牵头、相关部门协作、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及其家庭参与的工作机制,切实抓紧抓好抓实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立足现有条件,为符合条件的贫困重度残疾人开展集中照护服务或者居家服务、日间照料、邻里互助等社会化照护服务。加强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与养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康复等工作的衔接,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服务模式。

  此外,根据残疾人特殊需求,我省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制定了《广东省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广东省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管理办法》,按照3500元/户的标准对欠发达地区进行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补贴10000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改善残疾人居家环境,提高贫困残疾人生活质量,受到广大残疾人的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三)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提升改造,保障服务需求。从2020年5月起,针对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的设施条件、设备配置和安全管理等问题,实施三年改造提升工程。采取加大财政投入改扩建、引入社会力量公建民营等办法,重点提升现有县级供养服务设施的照护能力,增设失能人员生活服务照护单元以及医疗护理、康复服务等医养结合照护单元,优先满足县域内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需求。同时,注重关爱服务,从2020年起,各地以县为单位开始建立居家社区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重点关注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到2022年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要达到100%。

  (四)增加康复服务供给,提升贫困残疾人康复水平。千方百计帮助贫困残疾人通过治疗、康复等方式,提高残疾康复水平和生活生产能力,是帮助他们增加自我生存发展本领、摆脱贫困、提升生活质量的治本之策。一是大力推动“社区康园中心”项目建设。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落实国家残疾人托养工作部署,我省大力推动“社区康园中心”实行品牌连锁化发展,开发设计广东省社区康园中心视觉形象识别系统VIS和全省社区康园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制定《社区康园中心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截止2019年,全省已建成社区康园中心1485个,每年为约2.5万名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等服务,“社区康园中心”发展成为服务贫困残疾人的最基层服务阵地。二是稳步推进残疾人康复救助。近年来,各地注重把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纳入残疾人康复服务,建立了残疾人康复救助制度,基本形成了方便可及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在原来救助标准基础上提标扩面,残疾人的康复服务率、辅具适配率不断提高。2019年,我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超过80%,推进落实贫困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贴制度,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率达64%。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巩固家庭在照护服务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督促家庭成员履行第一责任,对贫困重度残疾人给予物质上帮助、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帮助家庭成员提升照护服务能力水平。积极稳妥探索建立贫困重度残疾人基本照护清单和服务补贴制度,鼓励和引导专业机构上门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二是发挥社区在照护服务体系中的依托作用。指导城镇社区,发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阵地作用,为贫困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在农村社区,鼓励以村为单位设立邻里互助服务点,以残疾人的需求为导向,为其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医等服务。大力开展社区助残志愿服务,提倡低龄残疾人照护高龄残疾人、轻度残疾人照护重度残疾人。

  三是强化机构在照护服务体系中的支撑作用。依托和整合现有的医疗卫生、养老、社会福利、残疾人托养等机构,探索为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的可能性。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整合闲置资源等方式,参与提供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残疾人福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6月17日


关闭窗口

扫描关注
广东省民政厅

新浪微博